財政部預告免稅商店辦法修法,未來旅客在市區免稅店購物可免簽名、無紙化。圖為桃機免稅店。李政龍攝
財政部在7月2 日預告修正「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推動旅客購物免簽名及無紙化服務,預告期間為60日,至今年8月31日止。關務署官員今(7)日表示,修正後本、外籍旅客在市區內昇恆昌、采盟免稅店購物,可以免簽名也不用保留紙本單據,只要出示護照、登機證即可領貨;免稅業者也不用空出珍貴的倉儲空間來保留這些紙本單據。
官員說明,在機場管制區內的免稅商店早已落實無紙化,本次修法是針對市區內的免稅店,提供旅客市區購物、機場進關後提貨,若需在售貨單上簽名並留存單據,難免讓旅客有個資外流的疑慮;免稅店也需花費資源確保這些單據都被好好保存沒有外流。
因此本次擬修正「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21條,刪除「並經購貨人簽名」、「第二聯由免稅商店以電腦列印或電子儲存備查」等敍述。
另外,針對20條也增訂免稅商店「及存儲於其自用保稅倉庫」的保稅貨物存儲期限以2年為限,但經海關核准者,得延長一年。
官員表示,免稅店貨物進口大多先進桃園南崁保稅倉庫,再運到機場管制區免稅店上架;過去實務上保稅存貨存儲都是依此原則辦理,但未明確入法。為免日後衍生爭議,本次修法時一併完備。
關務署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為刪除售貨單須經購貨人簽名規定,考量現行免稅商店交易資料已可透過資訊系統留存及查核,旅客購買免稅商品時無須再於售貨單簽名,可簡化結帳程序、縮短旅客等候時間,並降低簽名樣式等個人資料外洩風險。
另,增訂供購貨人收執用途之售貨單得以電子方式儲存,未來旅客可透過e化方式保存及查詢購物紀錄,不僅更加便利,且減少紙本單據使用,更加落實節能減碳及無紙化政策目標。
關務署指出,本次修正將有助於打造「免簽名、無紙化、更便利」之購物環境,優化旅客購物體驗及免稅商店服務品質,並兼顧數位化發展與環境永續。
免稅商店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正式對外預告,民眾若有任何意見,請於預告期間提供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