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億科技董事長廖年豐灌水營收逾13億一審獲判緩刑,董事章德功藉機炒股遭判5年5月。示意圖,本報繪製
電腦周邊零件廠、互億科技(6172,現已下市)公司時任董事長廖年豐,為避免公司下市,涉嫌利用人頭公司製造假交易,虛增營收逾13億元,佔同期財報營收超過9成。期間,時任董事章德功另夥同作手炒股,不法獲利1.1億。台北地院今(3/30)日依《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等罪,對廖年豐判刑2年、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100萬元,章德功則判5年5月。可上訴。
調查指出,互億科技主要生產USB、Wi-Fi路由器等電腦周邊零件,因市場競爭激烈,營收逐年下滑。互億科技轉型買賣電腦周邊設備,決議處分負責製造的子公司。2012年起,互億科技為避免下市,廖年豐、章德功涉嫌用境外紙上公司下單,製造13.7億的假交易,但同期營收只有14.2億元,造假金額竟超過96%。
此外,章德功因持有大量公司股票,為維持股價,他又涉嫌找股市作手陳芝鈺利用人頭帳戶炒股。據統計,章德功自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間,透過相對成交、連續高價買入方式拉抬股價,讓股價一夕從每股21.9元飆漲到43.4元,章德功伺機出脫持股,實現獲利2749餘萬元、擬制性獲利8944萬餘元,總計逾1.1億元。
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罪、操縱股價等罪嫌起訴廖年豐、章德功、陳芝鈺及互億科技黃姓會計主管4人。
北院審理後認定,廖年豐犯《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罪,不過,考量他坦承犯行,判應執行2年、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100萬元公益金。至於章德功雖已繳回逾6千萬的不法所得,足以賠償被害人損失,但因僅坦承部分犯行,北院仍依《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罪、操縱股價罪,判其應執行5年5月。
此外,北院判陳芝鈺應執行3年半,黃姓會計主管無罪。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