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今年前11月課徵反傾銷稅5.5億元。李政龍攝
財政部關務署今(30)日表示,目前課徵反傾銷稅的產品共12項,今年1-11月已徵收的反傾銷稅即達新台幣5.5億元,已超過去年全年的5億2,600餘萬元。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說明,或與今年新增3項貨品課徵反傾銷稅有關。
目前課徵反傾銷稅的產品共12項,包括毛巾、過氧化苯甲醯、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不銹鋼冷軋鋼品(300系)、特定鍍鋅及鋅合金扁軋鋼品、碳鋼鋼板、特定鋁箔、陶瓷面磚、浮式平板玻璃、平面印刷用版材、麥芽釀造啤酒及特定熱軋扁軋鋼品。
關務署統計,今年1-11月課徵反傾銷稅前3名貨品依序是陶瓷面磚、碳鋼鋼板、越南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3項貨品共課徵反傾銷稅近3.27億元。
至於今年新增3項課徵反傾銷稅的貨品分別有7月28日對越南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以及今年7月2日起對麥芽啤酒及特定熱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
蘇淑貞也說,除了上述12項貨品外,仍有1項貨品正在反傾銷調查中,即為自中國大陸及韓國進口的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
另外,明年有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印尼陶瓷面磚的反傾銷稅將於明年10月3日到期,蘇淑貞表示,關務署最遲將在明年4月3日前詢問各利害關係人是否有必要延長。
財政部已在12月15日公告對自韓國及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正由經濟部進行產業損害調查,財政部將於接獲該部通知調查結果隔日起70日內,完成傾銷調查初步認定並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此外,為防止調查期間進口商大量進口涉案貨物,致破壞反傾銷措施之救濟效果,該案申請人也申請對開始臨時課徵反傾銷稅之日前90日內進口貨物回溯課徵反傾銷稅,因此,該期間進口之涉案貨物如符合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42條規定,將須課徵反傾銷稅。關務署籲請商民於進口此類產品時,留意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