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與中國華映訴訟案敗訴定讞,今天大同跳空跌停,股市配圖。陳品佑攝
大同(2371)日前公告與中國華映科技間的民事訴訟案,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認定須賠中國華映科技,而大同、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共人民幣30.29億元(約台幣131億元)。大同雖表示,將依循救濟途徑,並強調判決在台灣地區不具執行力,不過大同今天(12/15)開盤仍跳空躺平跌停至31.6元,委賣張數達9萬多張。
華映係於2009年透過海外公司華映百慕達赴中國投資中國華映科技,但中國華映科技爆發虧損,不符合當初投資時向中國證監會的確保盈利承諾,而華映自身也2018年宣布重整,進而破產,無法履行承諾;中國華映的經營權由中方第二大股東福建電子接手,也對大同、華映(百慕達)、華映提告要求支付業績補助款人民幣30.29億元,雙方纏訟多年。
大同在一審判決時即強調,華映百慕達的業績承諾對象是中國證監會,並非中國華映科技,且大同既非當事人,對此提起上訴。大同日前公告,本案案號為(2024)最高法民終86號,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認定駁回大同上訴,並維持一審判決內容。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大同指出,一審判決認定大同與華映須負連帶清償責任,金額約人民幣30.29億元。不過,公司強調,相關中國法院判決未經台灣法院承認前,於台灣地區不具執行力,現階段對公司財務與業務尚無實質影響。
針對後續因應,大同表示,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仍存在瑕疵,將持續委請律師,循兩岸法律途徑尋求救濟,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至於對財務報表的影響,公司表示,將依相關會計準則審慎評估,並依會計師查核結果進行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