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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島2家有線電視收視費明年漲5元 NCC予以核准

    2025-12-03 14:28 / 作者 戴嘉芬
    NCC週三核准離島3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的收視費用。圖為NCC代理主委陳崇樹。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12/3)召開委員諮議會議,核准澎湖、金門與馬祖等3地所轄包含澎湖有線電視、名城事業及祥通事業等3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115年度收視費用。NCC並決議,澎湖有線電視、名城調升每戶每月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新台幣5元;其中,名城調升後為590元、澎湖有線電視調升後為560元,祥通則維持與今年度相同金額540元。

    NCC說明,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4條規定,有線電視收視費由地方政府費率審議委員會審核;未設置費率審議委員會的地方政府,由中央主管機關代為審核。因此澎湖縣、金門縣與連江縣所轄3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之收視費率,由NCC代行審核,該會並於11月17日召開審查會議,除邀請系統經營者到會說明外,縣府代表及專家學者代表亦列席表示意見。

    NCC表示,本次費率審議就離島三家業者所申報之115年收視費用、所在不經濟地區經營環境、網路建設、收視服務品質、頻道規劃及財務之合理性等資料進行審核,並參採地方政府及專家學者代表意見與本國消費者物價指數等因素後予以綜合考量後核定費率,其中澎湖有線電視及名城明年度每戶每月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為新台幣560元與590元,而祥通維持與今年相同之收視費用540元。

    NCC表示,離島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因其營業區域內地理天候與經營條件難以與本島具備市場規模之系統經營者比擬,且受天然環境限制,設備維護不易,對其仍致力投入經營有線電視多元服務,予以肯定,期盼離島三家系統業者共同致力促進離島民眾收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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