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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東拋「台灣大+遠傳」新方向 蔡明忠:2家殺起來可能比3家更厲害!轟公平會做法過時

    2025-05-29 11:05 / 作者 戴嘉芬
    台灣大哥大29日召開年度股東會,董事長蔡明忠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戴嘉芬攝
    台灣大哥大今日(5/29)召開年度股東常會,由董事長蔡明忠親自主持。股東會中,有小股東拋出「電信業3變2」議題,還建議新公司名稱可稱為「台灣大遠傳」,引發關注。蔡明忠強調,3家電信業的版圖現狀要有劇烈改變,其實機率並不高,但3家業者是否處於絕對競爭狀況,是值得討論之處。

    蔡明忠回覆股東提問時指出,電信業經過2個合併案,現在剩下3家,3家對市場來說是不是一個合適的格局,其實也沒有人知道。

    話鋒一轉,他提到台灣經濟體這麼小,卻有一個很嚴格的公平交易制度。「我常常覺得台灣的公平交易法是抄美國的,但美國的經濟體規模比台灣大得多,小經濟體去採用大經濟體的制度,這對整體國家競爭力是否會有幫助,這是我經常思考的問題」。

    他繼續指出,不過,這個制度既然已經存在,倘若未來3家變2家,可能要花費很大的力氣去說服公平交易委員會。若另1家同業也認同合併效益,但我們卻無法說服公平會3變2,變成2家之後的市場競爭狀況,到底對消費者權益是保護或是傷害,公平會可能已有定論。

    蔡明忠受訪時也強調,電信業主管機關一直把3家業者或1/3市場當作一個天條,但台灣畢竟是小國經濟,「三分之一」本身是公平競爭,難道2家業者就沒有競爭嗎?有時2家殺起來可能比3家殺的還要厲害,3家搞不好還有甚麼不公平的地方。

    他也砲轟,公平會決策隱晦不明,像是先前審議電信合併案的期限將至,到底要不要延期等,業者和社會大眾不見得能得知他們的決策情形,這與公司治理透明化的趨勢相悖離。他建議公平會做法應該與時俱進,維持產業競爭力才是最高指導原則。

    他繼續指出,我國公平交易法多年都沒有檢討,需要從整個國家競爭力的立場去檢討一下,這樣的制度是不是適合提升台灣國力的基礎,幫助台灣產業走向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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