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47任總統川普重返白宮後收到前總統拜登留下的親筆信。路透社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揚言可透過總統認定對美國個人、企業實施不公平稅收政策的國家,讓該國家的公司和個人在美國所得稅負加倍。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表示,台灣遭報復的機率不高,但若透過第三地區投資美國的台灣企業,例如利用UTPR已完成立法的歐盟國家子公司,則需要更加留意後續發展。
川普上任第一天就簽署兩項行政命令,第一項針對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兩支柱計劃,第二項命令旨在實施「美國優先貿易政策」。其中,提到美國稅法中的報復性條款,該條款從未被使用過,但如果被觸發,可透過總統認定對美國個人、企業實施不公平稅收政策的國家,讓該國家的公司和個人在美國所得稅負加倍。
另外,2025年1月22日,美國眾議院歲入委員會主席傑森·史密斯(Jason Smith)再次提出《保護美國就業與投資法案》(H.R. 591),旨在保護美國勞動人口和企業,對於實施不公平、跨境(extraterritorial)稅收政策的國家實施報復性措施。
蘇宥人表示,《保護美國就業與投資法案》要求美國財政部研究及辨識其他國家對美國納稅義務人有影響的不公平、跨境的稅收政策,來自該國家之個人和公司取得美國來源所得,其在美國的所得稅負將每年增加5個百分點,最高可增加至一般國內稅率加20個百分點,該額外的稅負,只有該國家廢除或修改相關稅收措施,才會停止適用。
川普的行政命令以及史密斯所發布的新聞稿,尚未明確定義「不公平」稅收政策的範圍,但史密斯新聞稿提及「徵稅不足之支出規則」(undertaxed payments rule,UTPR)作為不公平稅收政策的範例。
美國立法及行政單位對於「全球稅收協議」的立場,也會導致OECD的「支柱一」(Pillar 1)方案難以獲得美國的同意,使「支柱一」無法實施,或實施時程大幅延後,其未來取決於美國下一任總統及下一屆國會的立場。
蘇宥人認為,川普的行政命令及H.R. 591所提出的措施,對台灣企業的直接影響預計有限,台灣目前並沒有實施UTPR、數位稅或Pillar 1的計畫,故短期內美國對台灣實施報復性措施的機率相對不高。再者,美國聯邦企業所得稅率為21%,高於15%,除了有的台灣企業在美國子公司享受大量研發抵減等租稅優惠,可能使有效稅率大幅下降之外,否則美國也較不會成為「支柱二」補稅的對象。此外,外商投資美國是否屬於新法案要保護的「美國企業」,也存在一定的爭議。
不過,由於川普行政命令和H.R. 591下的報復性措施若實施,預計以整個國家為對象,故透過第三地區投資美國之台灣企業,例如利用UTPR已完成立法的歐盟國家子公司,則需要更加留意後續發展,以免美國營運之有效稅率明顯上升。
此外,台灣現行跨境電商需要課徵所得稅的制度,未來會否也被視為「數位服務稅」的一種,也是一個需要觀察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