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集團旗下建設公司位於敦化北路辦公室。翻攝自Google Map街景
擁有台灣群益證券、宏盛建設及坐擁台北信義區1.1萬坪土地的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日前被週刊爆料與妻子王婉玲鬧上法院,王女指控林男長期家暴、外遇,林男透過律師反控王女因「婚外情失敗而罹患身心惡疾」,王女與娘家人不滿,憤而再向週刊爆料更細節內容,還提供血衣等家暴證據,痛批「真沒良心的一個人,要遭天譴」。
王婉玲向《鏡週刊》指控,早在2017年前後,林鴻南就和基金會高階主管M有婚外情,據悉,M身材姣好、外型豔麗。M某次出差前,林鴻南就傳訊「好想妳」,M立即以長文回覆,強調真的好愛林鴻南,想到要分開這麼多天就擔心他會改變而感到害怕,自己最大的心願就是永遠跟林鴻南在一起,遇到他、愛上他真的很幸運,希望林鴻南給她信心,讓她可以突破關卡,兩人永遠在一起。
《鏡週刊》提到,王婉玲發現後,立即告訴M說請她不要這樣,結果卻被對方反嗆,「現在的人當小三還可以這樣嗎?」
《鏡週刊》報導,除了M之外,引發王婉玲跟林鴻南分居的L則屬氣質型,也是宏泰高階主管,而且已婚,先生是某私人股權投資公司合夥創辦人。王婉玲指出,L曾傳訊給林鴻南說「我愛你」,林鴻南的手機跳出訊息,還被林鴻南及王婉玲的兒子及女兒看到。週刊刊出後,王婉玲將報導傳給L的先生表示,「你是一個很優秀的人,但是沒有管好老婆。」
《鏡週刊》也接獲王婉玲提供的2張8年前照片,分別是沾滿血跡的黃色休閒上衣、純白色的褲子,以及有大面積血跡的沙發。王婉玲控訴,「以上照片就是林鴻南只為了大家朋友在吃飯時,喝多了大家輕摟了一下對方的肩,他就把我帶回娘家,在我父母親的面前打的我全身是血。」她指出,家醜不外揚,但實在被欺壓到不知如何是好。
對此,林鴻南透過律師對《鏡週刊》表示,「與王女士之糾紛均為私人事務,並已於日前聲明稿中逐一回應,相關案件刻正由法院審理中,為尊重司法、維護乾淨的審判空間、不浪費社會資源,針對王小姐所有不實言論,均不再予以回應。」同時,「再度嚴正呼籲,任何人均不應藉由新聞媒體及濫用言論自由以左右司法、侵害他人權利,圖謀一己之私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