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莊翠雲,資料照。陳品佑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7)日通過行政院交赴審查的營業稅法修正案,
增訂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應依規定時限將發票與相關必要資訊等,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否則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至於
月經貧窮條款,雖然朝野委員皆贊成,但財政部仍擔心實質成效,最終保留送朝野協商。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為了敦促營業人應規定時限,將發票與相關必要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本次修正32條之1;以及新增48條之2,增訂若違反除通知限期補正之外,也得處以新台幣15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正者得按次處罰。
另,配合組織改造,修正第6條之1,將「加工出口區」及「科學工業園區」用詞修正為「科技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以及配合稽徵實務,修正第50條,逾期繳納的滯納金計算方式。
除了行政院函請審議部份,朝野立委也提案修正第8條,基於兩性平權,以及避免月經貧窮,將女性生理用品納入免稅項目。
財政部由賦稅署長宋秀玲說明表示,我國營業稅率僅5%,相較其他國家可能高達20%,即便對女性生理用品免稅,但鑑別度太低;且女性生理用品原物料眾多,包括棉花、不織布等,業者可能會推脫原物料上漲而未必將降稅利益反映在終端售價,未必能有效將免稅的實質效果反映,反而造成稽徵困難。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替雙方緩頰,了解財長莊翠雲擔憂即便通過也沒有實質效果,只是象徵性修法,但如今討論的不只有法,而是性別平權;也勸解財政部不必反對修法。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表示,台北市已在國中小學免費發放女性生理用品,可以做為政策參考。
郭國文也提臨時動議,建請財政部會商相關部會,擴大提供免費生理用品的管道,以落實女性權益保障。並獲得在場郭國文、羅明才、黃珊珊等委員一致同意。
最終會議主席、國民黨召委羅明才宣布,有關行政院函請審議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皆照行政院提案通過,院會討論前不須交黨團協商;但女性生理用品免稅一案,院會討論前須交黨團協商;臨時提案照案通過。
根據財政部日前試算,若將女性生理用品免稅,全年稅損為3.8億元;雖然提案目的是減輕女性負擔,但考量多數採用加值型營業稅國家也未針對女性生理用品免徵營業稅,且即便對營業人減稅也未必反映至商品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