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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法任中共人大代表挨罰50萬 61歲「台灣女孩」凌友詩嗆拒繳

    2023-05-22 10:14 / 作者 政治中心
    凌友詩擔任第14屆中國全國人大代表觸犯「兩岸條例」,被內政部裁處50萬元罰鍰,她透過港媒向政府放話拒繳。取自「台胞之家」網站
    現年61歲、在2019中國全國政協會議上自稱「台灣女孩」的凌友詩,19日因任職中國大陸政治性組織遭到內政部依法裁罰50萬元,港媒21日晚間披露,凌友詩受訪表示,「絕不向一個拒絕承認『一個中國』並且專制無道的政權繳交罰款。」

    陸委會19日指出,國人凌友詩2018年擔任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4屆代表,涉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案經內政部查處,並於今年11日依同法第90條第3項規定裁處50萬元罰鍰。

    根據《星島頭條網》21日報導,凌友詩受訪表示,她認為「兩岸條例」是「一個中國」法理下的內戰條款,就是假定兩岸處於承認「一個中國」的兩個政權的內戰狀態,而對於自己的人民到敵對政權的黨政軍機關任職,形成背叛本政權罪名,而進行懲罰。

    凌友詩還提出自己繳納罰款的條件,她說,如果民進黨政權承認「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原則,她可以考慮回去繳款,她並主張「兩岸條例」限制對象只能是軍隊公務人員,「因為在一國之內,一般的平民百姓有權選擇所想服務和效忠的對象,如今台灣宣稱自由民主,卻保留這種如鐵幕式的懲罰機制,限制人民的思想自由和選擇職業自由,到處限制言論、排擠愛國人士,其實際是一個最為專制的地區。」

    凌友詩強調,她如果繳交罰款,「就代表我認可台灣當局的做法,認為自己做錯了。所以我想我決不應該向一個拒絕承認『一個中國』並且專制無道的政權繳交罰款。」

    陸委會21日晚間則透過書面回應,當事人如有不服,可依法循程序提出救濟。

    凌友詩1962年出生在台灣,從小在香港長大、就學,有香港特區居民身分,曾任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高級研究主任、當過三屆福建省政協委員、第12屆中國全國婦聯執委,於2018年起成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香港地區委員,2019年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3屆全國委員會自稱「台灣女孩」惹議,同年第一次因違反「兩岸條例」被內政部裁罰,這次是她第二度挨罰。

    陸委會19日發布新聞稿說明,中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台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中共當局長年營造對台宣傳樣板,但無法獲得多數台灣人民的認同,只會增加台灣民眾的反感,中共的相關作為只是徒勞。

    陸委會提醒,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迄不放棄武力犯台,其政治體制、社會環境更與台灣及一般文明國家所認知的普世標準有很大的差異,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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