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政策照顧年輕族群,國土署表示,2027年起恢復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機制。示意圖,廖瑞祥攝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通過後,地方政府可支配財源相對增加,中央統籌運用財源減少,內政部國土署今(5/30)表示,基於財政權責相符原則,規劃明年度起租金補貼回復過去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機制,依各縣市財力分級,地方分攤1至4成經費,共同照顧租屋民眾。
國土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在2021年以前,租金補貼即採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經費模式,部分地方政府更額外加碼補助,提高照顧力度,且自2025年起,租金補貼資格即由地方政府審查。
國土署指出,2022年至2026年間,考量國家整體經濟良好及財政相對充裕,租金補貼改由中央全額負擔,協助更多民眾減輕租屋壓力。但近年《財劃法》修正後,中央可統籌運用財源減少,地方政府可支配財源相對增加。基於財政權責相符原則,規劃自2027年度起回復過去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機制。
提到分攤方式,國土署表示,依各縣市財力分級,由地方分攤1至4成經費,延續中央與地方協力合作、共同照顧租屋民眾的政策方向。
國土署提到,目前全國租金補貼核定戶數約85萬戶,包括台中市19萬戶、新北市13萬戶、桃園市及高雄市各10萬餘戶為前幾大受益都市。租金補貼已成為青年、新婚家庭及弱勢族群的重要支持措施,目前全國租補中青年族群約48萬戶、佔6成,經濟或社會弱勢補貼戶為31.3萬戶、佔3成,反映出地方與中央共同投入的重要成果。
國土署強調,租金補貼政策的核心目標始終是減輕民眾居住負擔,中央與地方並非對立關係,而是共同照顧租屋族的重要夥伴。期盼各地方政府支持並配合編列相關預算,攜手維護租屋民眾權益,讓有需要的家庭都能獲得穩定且持續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