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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寬恒貪污案三審審理中 境管遭延長8月

    2026-05-09 17:28 / 作者 林佳鋒
    台中高分院認為顏寬恒有逃亡可能,裁定限制出境、出海延長8個月。資料照,李政龍攝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及竊佔國土、詐領助理費等案,目前正上訴三審審理中。由於境管近日期滿,台中高分院認為顏寬恒有逃亡可能,裁定自5月1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2021年中二選區補選,顏寬恒爆出沙鹿豪宅涉嫌竊佔國有第1097.14平方公尺,為避免媒體窮追猛打,竟和妻子陳麗凌及合夥人陳進福製造4500多萬假金流「假移轉」豪宅;另涉嫌拿林進福當人頭詐領立委助理費108萬元,台中地院一審依貪污和偽造文書罪判刑7年10月、6月,合併執行8年4月。竊佔國土部分無罪。台中高分院去年9月駁回上訴,貪污部分上訴最高院中。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刑事裁定書提到,顏寬恒等人涉犯貪污等罪,5日開庭時檢察官、被告及其辯護人當庭陳述,檢方表示顏寬恒和林進福有逃亡可能,有限制出境、出海事由,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

    顏寬恒辯護人表示,顏是立委,親友都在國內,且深耕台中,沒有可能滯留他國,加上歷次審判均遵期到庭,始終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無限制出境理由;林進福律師也認為,林自認並未犯貪污等罪,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沒有逃亡必要,加上妻兒都在台中,無限制出境出海理由。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酌,因顏寬恒、林進福不服二審判決,提出上訴三審中,判決尚未確定,有理由相信兩人有逃亡避免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執行之虞,若2人出境、出海後未再返國、返航接受審判或執行,嚴重損害國家追訴罪犯公共利益,因此裁定5月11日起,顏、林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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