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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敬嚴停權案提申訴將「決戰中常會」 藍:維持停權汐金萬議員可望改提何元楷選

    2026-04-16 15:02 / 作者 周志豪
    國民黨前發言人蕭敬嚴。截自蕭敬嚴臉書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國民黨新北市汐金萬區市議員選舉黨內初選今結束,經全民調評比由遭停止黨權中的黨前發言人蕭敬嚴勝出。依黨內規定,蕭仍有對黨紀處分提申訴權。黨務人士直言,有收到蕭律師函,知其將提申訴,最終決戰點將在中常會。

    黨務人士指出,若蕭敬嚴最終因停止黨權處分未獲或撤銷市議員參選人提名,可望由此次初選民調第2名的藍委羅智強辦公室主任何元楷遞補,或市黨部依地方情況綜合判斷決定徵召人選。

    黨務人士表示,依據規定,黨員遭停權處分後,可於收到決定書或公告(指中央考紀會核備或裁決停權日)後20天內提出申訴。黨務人士推估,蕭敬嚴應已於昨天(4/15)收到處分決定書,那申訴截止日為5月5日。

    若蕭敬嚴因故未收到停權黨紀處分決定書,20天申訴日則將由中央考紀會核備新北市紀律委員會停權1年處分當日(4/13)起算,那申訴截止日為5月3日,但當天為週日,往前推的最後一個上班日為4月30日。

    黨務人士說,待蕭敬嚴提出申訴後,國民黨中央黨部須於30天內(含中常會與考紀會程序),決定要維持或變更原黨紀處分內容,申訴案第一關就將由中常會審理,中常會可經決議逕予否決該申訴案,全案即予定讞。

    若中常會受理黨紀處分申訴案後,於必要時也可在交回中央考紀會審議,甚至由中央考紀也可再要求地方紀律委員會再將全案重新審議、裁罰(蕭敬嚴上次遭停權3年處分轉1年),最終裁定結果再送回中常會。

    黨務人士表示,考紀會議處後之申訴案,中常會仍可選擇維持或變更原黨紀處分內容,並做出申訴案最終決定,也就是停止黨權的黨紀處分申訴案,最終決戰點將在中常會。

    至於為何蕭敬嚴已遭處分停止黨權處分,卻還未從電話民調名單中剃除?考紀會主委張雅屏回應,這是新北市黨部權責,與考紀會無關。黨務人士則說,一般遭判刑者,也不會被馬上抓去關,黨紀處分案原本就要給申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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