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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貞秀稱她有雙重國籍「黃國昌早知情」 486先生直言2大罪恐一刀斃命

    2026-04-15 10:54 / 作者 駱肇樑
    李貞秀表示,黃國昌早知道她有雙重國籍。資料照,李政龍攝
    民眾黨中評會13日決議開除中配立委李貞秀黨籍,連帶使得李貞秀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與此同時還有多位民眾向台北地檢署檢舉她隱瞞雙重國籍、詐領立委薪水。昨日(4/14)李貞秀上三立政論節目《94要客訴》喊冤,表示她有雙重國籍「黃國昌早知情」。對此,網紅486先生(陳延昶)發文直言,李貞秀被告發的罪當中,有兩條罪大概會讓李貞秀一刀斃命,成罪機率極高。

    486先生在臉書發文指出,已有多人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李貞秀隱瞞雙重國籍身分、詐領立委薪水,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及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務罪。

    486先生表示,法律上邏輯很清楚,擔任立委最基本的門檻就是不能有雙重國籍。雖然李貞秀拿兩岸條例當擋箭牌,稱只要放棄大陸戶籍就好,但現在內政部跟陸委會的解釋已經趨向嚴格,不管是外國國籍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若沒完成法定的除籍程序,就是沒有擔任公職的資格。

    針對李貞秀被告發的案件,486先生直言「我認為有兩條大概是讓她一刀斃命」,偽造文書是目前檢察官最容易切入的點,每個不分區立委就職前,都要簽一份放棄外國國籍聲明書,若李貞秀明知自己沒辦好手續,或明知辦不了卻謊稱辦好了,還在切結書上簽名保證自己沒有雙重國籍,導致立法院人事處幫她辦理就職、領薪水,在刑法上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86先生續指,另個逃不掉的就是貪汙治罪條例,罪名刑度是7年以上,若檢方認定她一開始就明知自己不符合資格,卻利用立委身分領取各種補助和公款,這可能不是一般的詐欺,恐進入貪汙罪的範疇。過往這類案件都是只追繳薪資,但檢方若想要建立一個憲政判準,不排除會用重罪起訴。

    486先生表示,民眾黨中評會開除李貞秀黨籍,表示連自己人都不想幫她背書,覺得她的誠信有問題,這會直接削弱她在法庭上辯稱誤解法律的說服力。若李貞秀拿不出確鑿的證據,證明她在就職前真的有盡力去辦理,或確實已經完成除籍,那偽造文書跟詐欺的成罪機率大概就八九不離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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