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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萬「黑色提袋」夜送鄭文燦官邸! 汙點證人嘆:我內心也不希望他有拿

    2026-04-14 21:02 / 作者 侯柏青
    鄭文燦貪污案關鍵人廖力廷,出庭認了有送錢。廖瑞祥攝
    桃園地院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今天傳喚陪前台塑顧問廖俊松送500萬到市長官邸的目擊證人、兒子廖力廷,他認罪轉任汙點證人。廖力廷證稱,當時把塞錢的黑色提袋放在官邸茶几下,鄭文燦進來後就看到,問了句「這是什麼?」,他嘆「我們沒特別回答,總不能跟他說這是『錢』吧。我第一次做這種事,壓力很大,這和我內心牴觸,鄭文燦形象那麼好,我內心也不希望他有拿。」

    檢方指控,前台塑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和前台塑總管理處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前集團顧問廖俊松合資成立鴻展公司,準備推動「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東側農業區的9.12公頃土地「自辦市地重劃」,企圖獲取抵費地利潤24億元。

    楊兆麟等人涉嫌指示廖俊松、廖力廷父子行賄,兩人在2017年9月14日晚間,將裝有500萬的黑色提袋送入鄭文燦官邸。檢方懷疑此案偵辦風聲走漏,鄭文燦2018年8月緊急退款1100萬元(含未涉犯罪的600萬政治獻金)給廖力廷。華亞科土地案部分,檢方依貪汙罪起訴鄭文燦、楊兆麟、侯水文、廖俊松、廖力廷及廖妻黃芷蓁等6人,廖俊松父子認罪轉任污點證人。

    鄭文燦今天出席第一次審理庭。廖瑞祥攝

    汙點證人嚇壞:黑道出沒、有人狠瞪

    鄭文燦自始否認行賄,他和律師團聲請勘驗廖力廷的17段錄音錄影,痛批檢方偵訊「洗筆錄」,質疑廖力廷講法出現6個版本。

    廖力廷今天出庭作證,主攻的公訴檢察官邱健盛劈頭就問他「有不正訊問嗎?」廖力廷旋即表示,沒有人違反我的意願做筆錄,「但針對此案,我最害怕的是司法不公,實際上,我從交保到現在,一直承受莫名壓力,還有黑道在我住家外面徘迴。」

    他低聲說,「這案子到現在,遇到檢察官聲請搜索失敗…我只是一個平民老百姓,但鄭文燦曾經當到行政院副院長,官大權位也大,我真的非常害怕,我很想知道,這樣會影響到公正的判決嗎?我非常認真的問這件事,交保後…有一次看到鄭文燦的第一任副主任顏子傑(曾任桃園市政府秘書處長、主任秘書),雖然中間還隔著一個女生,但他眼神兇惡的瞪著我,讓我非常恐慌。」

    審判長潘政宏當庭強調,一定會公正審判,但察覺廖力庭的驚恐,他也表示,這部分不屬於法院的職權,但檢察官當初同意引用《證人保護法》,提醒檢方須注意。

    廖力廷今天侃侃而談,但強調遭到莫名壓力。廖瑞祥攝

    華國、神旺夜宴鄭文燦「有合意」?

    廖力廷先解釋鴻展的公司結構,他說,鴻展由楊兆麟出資1000萬、侯水文和他爸廖俊松各500萬,他在鴻展當業務經理、副總經理,專門處理都市計畫事務和洽公,但鴻展只負責一項業務,就是負責開發華亞科東區的9.12公頃農地。他解釋,老爸廖俊松雖然掛名董事長,但2萬以下的經費必須給大股東侯水文批核,幾十萬以上的要經最大股東楊兆麟批核。

    為了推動9.12公頃土地達成目標,廖力廷說,2017年8月6日晚上,侯水文及廖俊松在華國飯店的包廂裡宴請鄭文燦,他和鄭文燦貼身秘書施彥廷、隨扈及司機則一起坐在 Buffet區吃飯,他表示,餐敘的目的就是要請託鄭文燦幫忙9.12公頃的部分。

    同年8月22日晚上,又改約在神旺大飯店伯品廳宴請鄭文燦,這次少了侯水文。根據他發送的邀約簡訊,出席的有鄭文燦、最高顧問楊兆麟、龔文華主任及廖俊松。檢察官好奇地說,「檢察官問,兩個禮拜內為什麼又再找鄭文燦吃飯,而且多了楊兆麟?」他無奈地吐口氣說,「我只是負責邀約而已….」

    檢察官緊接著提示好幾份桃市府會議資料,強調鄭文燦曾在某一次會議說,「基本上都會報院,我們要做很簡單,是夾帶你們大人跟小孩,小孩抱著球過河,我們也會幫你講,所以你們也要幫忙跟政院講,你也要去遊說。我認為我們報會過啦,加進這條件的話。」廖力廷坦承,這幾次會議的結論都對鴻展有利,結論也都是鄭文燦裁定的。

    楊兆麟曾在神旺大飯店宴請鄭文燦。廖瑞祥攝

    他下令分好幾筆領錢還教唆滅證

    檢方接下來講到重頭戲,收賄500萬的部分。檢察官邱健盛當庭提示一份鴻展公司的簽呈電子檔,上面寫著動支本公司資金500萬,動支的用途則標註「以作他用」。廖力廷解釋,這是會計簽上來的,因為會計當初不懂怎麼寫簽呈,他才幫忙擬稿,他證實,這筆「500萬」的費用就是要給鄭文燦的。「簽呈後面寫『呈』副總,就是呈給我、『呈』董事長,就是呈給廖俊松;但簽呈會給楊兆麟、侯水文簽名,只是他們簽在董事長欄的下面。」

    但檢方秀出的電子檔根本沒有簽名,檢察官問他,「為什麼搜索時,只有在電腦裡找到電子檔,真正的紙本簽呈到哪裡去了?」廖力廷坦承,「原始簽呈紙本早就銷毀了,因為楊兆麟口頭指示我們銷毀,他認為鄭文燦早晚會出事,因此要求銷毀公文。」

    紙本簽呈早被毀屍滅跡,但提領現金的證據還在。檢察官提示銀行的提領單據,揪出廖力廷分別在2017年9月13日提領120萬、9月14日提領300萬、9月19日提領80萬,加起來正好是500萬,和賄款數字一模一樣。檢察官問他,「這些錢要給誰的?為什麼分好幾次提領?」廖力廷解釋,「是楊兆麟親口吩咐我,必須要分好幾次領錢,這些錢是要給鄭文燦的,但我忘記是誰去領的,可能是我,也可能是黃芷蓁(妻子)。」

    前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曾在華國飯店宴請鄭文燦。資料照。陳品佑攝

    深夜送「黑提袋」直入官邸

    檢察官再繼續追問,當時如何送錢到官邸。檢方提示廖俊松和兒子的通訊監察紀錄,質問「廖俊松叫你辛苦準備一下是什麼意思?」廖力廷說,爸爸是在提醒他關於500萬的部分。

    檢察官緊接著提示兩張照片,均為2017年9月14日晚上9點54分的行動蒐證照片,畫面中有兩人身穿白色襯衫和黑西裝褲,最前方的男子則提著黑色袋子。

    廖力廷看著畫面解釋,最前面拿著提袋的男子就是父親廖俊松,他鉅細靡遺地說,黑色的手提袋,是裝500萬現金,裡面的錢還用牛皮紙袋包起來。為什麼要送錢給鄭文燦,就是希望他繼續維持支持土地變更案並報院通過。

    廖力廷說,當天臨時改約晚上10點,他們先到市長官邸後,進到客廳喝茶,就把黑色手提袋放在客廳茶几。鄭文燦一回來就跟廖俊松閒聊,沒講幾句,他就被支開到外面坐著,他已經忘記鄭文燦跟爸爸寒暄什麼話題了,實際上,他坐在外面也聽不清楚裡面在講什麼。

    檢察官表示,根據行動蒐證,他們在晚上9點54分進去,10點10分左右就出來,為什麼10幾分鐘就走了?廖力廷說,「東西給了就走了啊。」檢察官秀簡訊,證明廖力廷在10點25分,就得意傳訊跟太太說「搞定」,他還回報,把錢放在泡茶的茶几旁了。

    相較於廖力廷的說法,反觀鄭文燦始終否認看到錢,還說第二天才發現有這袋子,雙方各說各話。

    檢察官今天問廖力廷「鄭文燦知道那裏面是什麼嗎?」

    廖力廷輕嘆,「我想鄭文燦應該知道那時什麼,我也是第一次做這種事,壓力很大,和我內心的想法牴觸了,鄭文燦的形象那麼好,我內心也不希望他有拿….他應該知道那一袋是錢,因為他進來就看到那一袋,他有注意到有袋子,他涵稍微問一下那是什麼,我們沒有特別回答,總不能跟他說這是錢吧….他進去就看到那一袋了。」

    檢察官質疑,父子倆9/14晚上去送錢,但有一筆80萬元,卻是在9/19才提領的,「你們是給他420萬元還是500萬?」廖力廷說,「我確定送的是500萬,因為我有清點,另外80萬是怎麼弄的,我已經忘了。」他還說,為了這份500萬元的簽呈,他親自跑公文讓侯水文和楊兆麟簽名,他堅定表示,「這事情就是楊兆麟交代的,是『上面』交辦下來的。」

    公訴檢察官邱健盛表現犀利。廖瑞祥攝

    政治獻金600萬「紅酒箱裝」

    不過,桃園市政府突然在2018年3月16日政策出現翻轉,讓他們很錯愕。廖力廷於2018年5月9日傳訊息給施彥廷,表示「兄弟,早上楊董(楊兆麟)託我去報告事情,安排一下,5分鐘就好,」廖力廷說,隔天他確實去找鄭文燦,5/11廖俊松又打給鄭文燦表示,「當時鄭文燦要選縣長,楊兆麟要支持他600萬元。」

    廖力廷說,在5/11見面當天,鄭文燦突然親口告訴他,廖俊松的手機被監聽了,還來來回回講過很多次,鄭文燦說「你爸嘴巴很大,我看到譯文了,我確定」。同年5/21,鄭文燦跑到廖力廷的台北市泉州街住處拿600萬政治獻金時,又講了一次,「他來的時候,我泡茶給他喝,他又提到我爸『被監聽』,然後借了個廁所就下去了,我用紅酒箱裝錢,幫忙放到車上,過程不到3、5分鐘就結束了。」

    檢察官想繼續追問600萬政治獻金的細節,卻引起了律師團的抗議,認為與本案無關、離題太遠。

    審判長潘德政也認同,他語重心長地說,這筆錢在起訴書中,並沒有被認定為賄款,合議庭比較重視的是,(檢方認定的)期約行收賄的成立時間點,是在飯店還是送錢的時候成立?審判長也認為,不要一直定性這是賄款,如果是這樣,對造律師當然會一直異議。

    鄭文燦貪污案開庭,主任檢察官吳昇峰坐陣。廖瑞祥攝

    鄭文燦退款500萬「不同筆」?

    檢察官聽了審判長的提醒,旋即把話題轉回500萬的退款時間點。

    廖力廷表示,這筆錢什麼時候還的,他忘記確切時間,但還錢的地點確定是在鄭文燦官邸。他說,當時去拜訪一個地方樁腳,對方說鄭文燦也會來,他想趁機和鄭文燦陳情,後來鄭文燦真的來了,他陳情完以後,鄭文燦卻叫他一起去官邸,他遂開著車跟在鄭文燦的車子後面,一路開進官邸。

    檢察官拿出行動蒐證畫面,問他是不是就是2018年8月13日那一天去的?廖力廷瞄了一眼說,就是那一天還的。「鄭文燦拿了兩個包給我,裡面還有開發公展計畫書,我回家打開來看以後,才發現是現金。鄭文燦拿給我的,一個是雙肩背的包包,另一個像是軟式行李箱,但這兩個包,和我們前一年的黑色提袋不是同一個包,我記得,那個黑色手提袋有兩個弧形的帶子。」

    這些錢是怎麼包的,和前一年的方法一樣嗎?廖力廷解釋,「這些錢沒有用牛皮紙袋裝,是用橡皮筋捆的,10萬一綑,一綑一綑散裝,看到退款時,我其實吐了一口氣,我不喜歡做這個事情,我很灰心,精神壓力很大,退回來以後,我反而鬆了口氣,但老實說,我事前完全不知道他要退款,隔天,我就拿去給廖俊松和楊兆麟了。」

    檢察官問他,「鄭文燦的筆錄講到,他好幾次告訴廖俊松,要他把錢退回去。」廖力廷則回應,「我其實沒聽過爸爸說,鄭文燦要他把錢拿回去,而且秘書施彥廷也沒聯絡過我講『退款』這件事。」

    檢察官最後問他,「2018年3月16日桃園市政府推翻原決議後,你的感覺是什麼?」廖力廷尷尬地說,他個人臆測,可能是鄭文燦覺得廖俊松被監聽,因此在做「避險」的工作。

    檢察官陳嘉義今天出庭旁聽鄭文燦案。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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