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宣判。李政龍攝
台北地院審結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今天下午一審宣判,被合議庭指定聆判的柯文哲重判17年,應曉薇15年6月、沈慶京10年、李文宗4年6月。合議庭旋即召開強制處分庭,4人都拚命喊窮,希望法院能退保,柯、李則請求法院拆電子腳環。對此,合議庭裁定柯文哲維持原先交保7000萬、配戴電子腳環及限制出境出海,李文宗得以卸除電子腳環,維持個案手機定時報到;不過,沈慶京、應曉薇則必須加保3000萬。
沈慶京宣判。李政龍攝
審判長江俊彥當庭詢問,遭裁定加保的沈慶京、應曉薇今日可否籌得保金?若今天之內無法具保,恐怕得先還押看守所。不過,江也給出另外一個選項,若2人今日無法覓得足額保金,可讓2人先行移駕至候審室等候,效果形同羈押,但均不算入折抵刑期。
應曉薇宣判。廖瑞祥攝
對此,應曉薇的律師吳佳蓉表示,家人今日可能無法提出保金,她本人也同意先待候審室一晚;沈慶京則表示,須和家人討論後再向合議庭報告。
京華城案被告、柯文哲親信李文宗聽判。白廷奕攝
柯文哲等4名被告分別捲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自檢方起訴移審至北院後,自去(2025)年1月間均遭裁定羈押禁見。
其中,李文宗,沈慶京先行於同年7月間獲釋,分別以2000萬、1.8億金額交保。柯文哲、應曉薇則後來居上,雙雙於同年9月間,獲裁定各以7000萬、3000萬交保。針對4名被告,合議庭除了裁准以保金具保,同時均裁定4人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應配戴電子腳環。
合議庭認為,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3人犯行明確,而且逃亡動機比裁定時更為強烈,評議後認定柯文哲可維持原裁定條件,但應曉薇和沈慶京則必須加保3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