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挺過罷免案,貪汙一審判決又被撤銷,將復職新竹市長。資料照片。李政龍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委期間涉詐助理費一案遭停職,今天(12/16)二審宣判大逆轉,貪污部分無罪,僅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個月。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高虹安將可復職,把新竹市長剩餘一年多任期當完。對此,律師黃帝穎直言,高院法官的見解,等於變相鼓勵立委苛扣助理費的貪污風氣,這讓社會無法接受。
高虹安被指控,在立委任職期間,涉嫌浮報詐領助理費46萬30元,作為私人小金庫。去年7月26日一審宣判,高虹安利用職務機會詐領11萬6514元,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因此停止市長職務,由同黨的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
律師黃帝穎就發文痛批,高虹安貪污被高院特殊法官改判無罪,其實不意外。因為從高院特殊法官之前聲請釋憲,就可以看出對於高虹安多所迴護。但是法官這樣的見解,變相鼓勵立委苛扣助理費的貪污風氣,跟藍白現在想要提的助理費除罪修法方向如出一轍,社會無法接受。
黃帝穎直言,高虹安辦公室三個主任認罪貪污,在高院特殊法官眼裡,是助理自己傻,自願上繳薪資,又自願認罪,簡直為陳玉珍試辦貪污助理費除罪,顛覆一般人是非對錯底線。支持檢察官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