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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批郝龍斌、右打林欽榮!張景森作證「京華城樓地板是永久保障」 檢察官三題反殺

    2025-10-28 18:10 / 作者 白廷奕
    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日為京華城案出庭作證。廖瑞祥攝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10/28)日出庭作證。他表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是永久保障,換算下來容積率應為678%,打臉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主張392%,樓地板面積只保障一次,也批評前台北副市長林欽榮,主持都委會決議刪除樓地板面積「沒有道理」。只是張景森講了近1個半小時,檢察官最後只問三題,就認定他的證詞不可採。

    檢方指控,柯文哲明知京華城法定容積率應為560%,且京華城公司為了都委會決議刪除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正與北市府進行行政訴訟,但為了拉攏沈慶京、積極排除反商形象,兩人私下多次密會,柯文哲同意將京華城回復樓地板面積的陳情案,送進都委會研議,而沈慶京則答應給柯文哲相對應的賄賂。後來,京華城公司果然依都市計畫程序提案取得20%容積獎勵。

    不過,沈慶京始終否認犯罪,主張京華城「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是永久保障,北市府理當回復,也強調他反對京華城公司透過《都市計畫法》申請取回容積獎勵,只是基於公司治理,他尊重集團公司的決定,但絕對沒有收受不法利益的意圖。他還聲請傳喚意見相同的張景森出庭作證,張景森不僅在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期當過都發局長,也擔任過台中市副市長、行政院政務委員。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為京華城案出庭。廖瑞祥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出庭。廖瑞祥攝

    張景森今(10/28)日出庭解釋,台北市以前是基於《建築法》規定樓地板面積,後來改依都市計畫法系規定,不過,台北市實施容積管制曾遇到問題,因為以前大樓都蓋超過容積率限制,考量到不會有人願意把自己的房子改建得比原來還小,因此,政府盡可能承認既有的樓地板面積。

    張景森指出,他沒有參與北市府1991年公告的都市計畫審議,但在他任內處理相關議案時,他都需要看過;而據他所知,京華城當時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都市計畫書上並沒有寫是一次性保障,那就是永久保障,換算下來,京華城容積率應為678%,因此他不能理解為何郝龍斌市府主張是392%。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資料照。廖瑞祥攝

    張景森指出,都市計畫是長期的,怎麼可能把短期行政措施寫上去,推測之所有會有「一次性保障」的說法,是來自於建管處的處理原則,認為建照只要一發給,樓地板面積就滿足了,但這個見解缺乏法律依據。況且,北市府後來在2018年都委會第721次會議刪除樓地板面積,可見是認為相關文字仍有法律效力,才會「斬草除根」。

    張景森也說,京華城當初取得「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是與北市府協議,靠著捐地30%、蓋偶戲館等回饋條件換來的,雙方是秉持契約精神,市府如果要變更條件,應該得到雙方同意,他雖然也不否認市府根據都市計畫相關法律,確實可單方決定容積率,但應該提出正當理由。他甚至拿「嫁女兒」舉例,說女兒嫁出去,如果不是家暴之類的,不能沒理由就把女兒帶回家。

    柯文哲的辯護律師鄭深元,本來要提示當時參與討論京華城案的都委會委員白仁德的意見,但審判長江俊彥認為張景森並為親身經歷,不適宜提示詢問。不過,張景森的意見還是與白仁德不謀而合。他表示,降低容積(downzoning)是很重大的事情,實務上非常少見,如果要降,應該要周圍建築一起降,而且要有很強力的公共目的,否則是侵害人民發展權益。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資料照。呂志明攝

    鄭深元見張景森這麼說,點出前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在任內並未這麼做,而是把「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拿掉。張景森澄清,是林欽榮主持的都委會,不是林欽榮自己,強調他們兩人是好朋友,只是經常在專業上意見不一樣。他還表示,如果遇到林欽榮,他會把意見告訴對方,但請鄭深元不要製造他們之間的衝突。

    張景森表示,決定容積率是都委會的職權,委員可以有各式各樣的理由認定容積率,但必須說明合理性,如果訂不好也要接受公眾監督,但沒有違法問題。鄭深元一聽,提到林欽榮曾自稱「張景森徒弟」,卻表示「未依法給容獎,就是違法」,打趣提問張景森是否「徒弟沒教好?」不過,張景森不買單,臉色鐵青,再次要鄭深元不要製造衝突。

    前台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資料照。施書瑜攝

    只是張景森前面提供了近1個半小時的專業意見,輪到檢察官陳思荔提問時,卻只問了他三題。陳思荔詢問張景森,是否沒有參與北市府1991年都市計畫審議過程,以及2018年都委會審議過程?張景森表示「沒有」。

    陳思荔又提問,京華城樓地板遭刪除後,曾提起行政訴訟但敗訴確定,判決理由指出,「80年計畫案關於允建樓地板面積之記載,乃因原告威京公司原計畫興建之工業大樓已取得建造執照,業如前述,故該項記載顯係為保障威京公司之信賴利益而為……該允建樓地板面積之保護業於京華城購物中心興建時實現,該公司亦不得再度主張。」詢問張景森意見是否不同,張景森也回答「是」。

    陳思荔問,知道該案因京華城撤回上訴而告確定了嗎?張景森表示他知情。

    主任檢查官林俊廷表示,張景森在北市府擔任都發局長的時期,是在民國83年至87年間,沒有處理到107年刪除京華城樓地板面積的問題。雖然張景森今天說了一些個人意見,可能與行政法院判決的意見不同,不過就檢方的立場,京華城樓地板面積是不是永久保障,已經有行政法院的確定判決,仍然必須以行政法院的判決,作為認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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