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共諜案黃取榮開庭。廖瑞祥攝
前民進黨資深黨工黃取榮涉嫌當共諜,唆使前民進黨民主學院副主任邱世元、前總統府諮議吳尚雨、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秘書何仁傑等人洩漏總統賴清德出訪友邦巴拉圭等機密文件;一審重判黃10年、吳4年、邱6年2月、何8年2月,全案上訴中。不過,高檢署認定黃取榮另涉及發展組織罪,另向高院起訴求刑12年,黃取榮今天出庭臉色鐵青,聞「賣台」兩字低頭不語。
調查指出,黃取榮2023年間利用舊識何仁傑刺探機密,何仁傑利用近身接觸吳釗燮的機會蒐集2份公務秘密及1份機密交給黃取榮。黃取榮混合公開資料、秘密及機密資料撰寫成「分析報告」,再用加密軟體傳送給中共。他另指示邱世元透過交情引誘總統府上班的吳尚雨交付1份總統賴清德出訪巴拉圭的行程細節(行程結束後已解密)及4份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資料(行程結束後已解密)。
一審認定,黃取榮共收取607萬7500元、邱世元收221萬6924元,據了解,邱世元、吳尚雨應訊時坦承不諱,黃判10年最重、何仁傑則判8年2月,至於認罪的邱世元則輕判6年2月、吳尚雨4年。
至於為何重判黃取榮等人?一審合議庭指出,黃取榮等4人長期從事黨職或公職,應知效忠國家的重要性,但4人刺探、收集、洩漏及交付之資料,涉及我國外交資訊及首長行程等外交重要情報等,讓我國艱難的外交處境「雪上加霜」,助長中共「三戰」(編按: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的作為,期間相當長,交付的資料還涉及外交部會等高層行程,危害國家外交安全,應該嚴厲苛責。
台北地檢署6/10起訴黃取榮、邱世元、吳尚雨、何仁傑。資料照。李政龍攝
全案一審宣判後,黃取榮、何仁傑、邱世元目前持續在押,僅吳尚雨獲交保50萬;承辦的台北地檢署不服判決,已全部上訴高院,目前二審尚未分案。
不過,黃取榮涉案不僅於此,他面臨的刑度令人咋舌。高檢署認定,他在台吸收邱世元、何仁傑,這部分另犯《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屬二審管轄範圍,日前將黃取榮一人起訴求刑12年。
高院今天針對發展組織部分開庭,高院今天庭訊長達1個半小時,據了解,黃取榮仍拒絕認罪,高院訊後諭知還押台北看守所。
記者問黃取榮「為什麼要當共諜?」、「為什麼要賣台?」、「本來就鎖定吳釗燮、賴清德旁邊的幕僚嗎?有吸收他們嗎?」黃取榮原本神情輕鬆,但聽聞記者的問題後臉色鐵青,面對問題一語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