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到台北地院出庭。侯柏青攝
台北地院今天審理京華城案,台北地檢署主張,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2022年9月到10月間指示秘書陸續臨櫃提領1600萬元,用「不詳方式」行賄柯1500萬元。而沈慶京今天請來老友徐文鑫作證,證實沈當時曾交付徐250萬元現金,「不可能湊到1500萬給柯」,狂K檢方羅織入罪。但檢方打臉說,這筆錢又不是見不得光,應該要有其他佐證,不能只憑單方說法就採信。
北檢掌握沈慶京行賄柯文哲的證據,包括沈慶京在2022年9月20日到10月17日間,指示秘書吳彩仙到永豐銀行陸續臨櫃提領1600萬,然後用「不詳方式」交付柯文哲。巧合的是,同年10/18北市府就核發京華城建照、翌日正式動土。
檢方也掌握,柯文哲在個人行動硬碟裡的「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柯文哲更在隔(2023)年11/3傳訊息給愛將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檢方認定,這些跡證時間相當密接,足以佐證沈慶京行賄。
但沈慶京強調,當時提領的資金不是給柯文哲,聲請多年老友、成衣商徐文鑫作證。
徐文鑫今天出庭證稱,他從1975年就認識沈慶京,兩人不時會相互周轉資金,在京華城案發生前都有,「他需要資金,我就借他」。徐文鑫回憶,2022年9月底,他必須支付薪水和貨款,和沈慶京說「把欠的算一算」,但沈慶京當時有點「不方便」,似乎要出國還是腳受傷,因此告訴他「等方便再通知」,兩周後沈慶京就叫他去拿錢,但哪一天他忘了。
沈慶京的委任律師徐履冰當庭秀出沈慶京2022年的整年行事曆,問他是不是10/11(星期二)中午12點半拜訪沈慶京?徐文鑫說,10月他就去過那麼一次,因為兩人都不吃飯,所以通常都會挑中午見面,有可能就是那一天,那天他去拿了250萬元。
沈慶京友人徐文鑫到台北地院為京華城案作證。侯柏青攝
不過,公訴檢察官廖彥鈞卻反問他,「你看了律師的行事曆後,才知道是那一天嗎?有沒有確定是那一天找沈慶京拿錢?」徐文鑫無奈地說,問他去年的事情,他都搞不清楚了,更何況這是3年前的事。他重申,9月底需要錢,沈慶京叫他等一等,有了錢就叫我過去,「我應該可以確定差不多是這段時間沒錯,約12點半也是正確的,因為我們都是中午見面,他的行事曆有寫,應該就是了。」
廖彥鈞仍逼問他,「你有百分之百確定嗎?」徐文鑫說,「當然沒辦法百分之百,我的年紀大了,記憶不好,記得住10月中有去,我就很敬佩自己了...沈慶京的行事曆又不是我寫的,我沒辦法證實。」
廖彥鈞問他,「你拜訪沈慶京的時候有其他人嗎?有員工會跟他匯報事情嗎?」徐文鑫證稱,「通常會有秘書幫忙倒茶,員工的話,因為我和沈慶京是『老朋友』,老朋友在講話,員工通常不敢進來。」
不過,廖彥鈞馬上秀出另一個行事曆打臉,強調當天徐文鑫也是去拜訪沈慶京,但集團陳姓特助卻來報告喜滿客影城的業務情形;徐文鑫苦笑說,「有時候沈慶京也會簽一下公文啊,那時候我就會識趣的走開,不會坐在旁邊一起聊。」
廖彥鈞再逼問,「沈慶京給你250萬的時候,有其他人在場嗎?有沒有給單據留紀錄?」徐文鑫說,「沒有人在場,我也沒有保留單據,因為我和沈慶京認識很多了年,互相信任,不記得有寫過借據。」
廖彥鈞回馬槍問他,「沈慶京還你250萬時,有跟你提過財務狀況如何嗎?」徐文鑫說,「他不會跟我講,我們就是老朋友借錢,他的水缸太大了,我也搞不清楚,他從哪個帳戶提款的,我也不會知道。」
沈慶京委任律師徐履冰表示,檢方當時指控沈慶京叫秘書吳彩仙從永豐銀行密集提領1600萬元,然後把1500萬元用匯款或現金方式交付柯文哲,但依照徐文鑫的說法,其中至少有250萬給了他,扣掉以後,根本不到1500萬元。
徐履冰說,由此可證,檢察官沒有事實根據就「推理」沈慶京給柯文哲1500萬元,和事實完全不符,由這個例子也可以證明,沈慶京行賄柯文哲1500萬元的事情,都是純屬虛構、入人於罪。
公訴主任檢察官林俊廷則回嗆,如果兩個人有250萬元的資金往來,這又不是見不得光的錢,應該可以有其他客觀證據佐證才對,不能僅憑單方面供述就相信。林俊廷打臉說,徐文鑫不知道沈慶京的現金水位,也不知道沈慶京的金流來源,很難作為對沈慶京有利的證據。
聽完檢方的說法,沈慶京嘆氣口說,他真的被冤枉,但他語帶無奈地說,「被告有這麼多無窮的證明義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