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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輝達難題「最快就是與新壽改約」!張景森稱依法可以:李四川要有擔當

    2025-10-15 12:48 / 作者 陳康宜
    前政委張景森(左圖)認為依法北市府可修改與新壽的合約,喊話李四川(右圖)要有擔當。本報資料照片
    輝達落腳北士科T17、T18卡關,其中一原因是新光人壽盼直接移轉地上權給輝達,北市府擔心圖利問題而拒絕。對此,前政務委員、前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張景森今(10/15)表示,最快解決方式就是修改北市與新壽的合約,依法處理不涉圖利,直言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毫無常識,「這是擔當問題」。

    李四川昨日重申直接移轉違背契約,恐會造成圖利疑慮。過去新壽也想移轉,市府已經不同意,不可能這次為了輝達就同意,契約不可因人修改。目前北市府傾向與新壽合意解約,只是新壽開口107億元,北市府提出約40億元,「分手費」喬不攏。

    對此,張景森今受訪指出李四川說不能改合約,不然就會違法圖利,「這是毫無常識的說法!」認為李四川有所誤解,「我不知道他腦子裡的圖利是什麼東西啦!跟我認識的圖利罪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李四川去翻翻法規,應該收回這句話,不要強化市府的「圖利過敏症」,這種病狀是國家大問題。

    張景森表示,事實上依法是可以修改合約的,如果李四川擔心法律問題,可以請內政部、法務部出來幫忙解釋、背書,沒有問題以後,「就是你的擔當的問題」。

    張景森說,有法律問題就是社會觀感問題,對於社會觀感的問題必須有政治承擔,說明對台灣非常重要所以要這麼做,以爭取大家支持,這才是政務官應該做的。他直言李四川還在事務官思維,做水溝、下水道水利工程可以,但政務官要有擔當,不是膽大妄為而是要明辨是非、對的就要承擔。

    張景森強調,「最快的方式是修改市府跟新壽的合約」,也就是直接修改契約把障礙通通拿掉,以達到最大公共目的。

    張景森說,如果是採合意解約一途,「一定談不攏,新壽要的一定不是你能給,市府不可能給那麼多」,且編預算時問題會政治化,不是圖利新壽就是圖利輝達,「這種笨的方法不要採取!」

    張景森也認為,社會上很多人對財團跟有錢人有莫名憤慨,容易把矛頭指向新壽,但政府若是壓迫企業達到目的,投資環境會好嗎?流氓會達成目標,但誰敢打交道?國家要進步要尊重法治,不能鼓勵政府濫用權力。

    張景森隨後也在臉書發表長文,從法律層面解釋此一議題,指出北市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35條,市府得因重大公共利益變更契約,並應依法公開審查以防圖利疑慮。

    張景森表示,從《民法》第838條、《行政程序法》第135條及北市地上權契約條文來看,「移轉地上權」並非違法行為,而是一項依法可執行、可核准、可變更的行政裁量事項。「真正違法的,是用『依法行政』之名,行『拒絕依法行政』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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