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侯選人鄭麗文。李政龍攝(資料照)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國民黨主席候選人鄭麗文為參選黨主席才補繳公職責任額爭議餘波盪漾,究竟扣除認養黨團助理薪資後欠繳責任額後,第一年月責任額共120萬元是否有繳,仍待釐清。黨務人士受訪時僅無奈表示,有人就不願意繳也沒辦法。
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凌濤近日上政論節目時,對鄭麗文不認欠繳公職責任額,還指控黨中央放話、造謠一事,脫口回應,若黨中央要放話「數字也不是這樣」,也等同印證鄭實際欠繳金額不只黨中央認定的120萬元。
至於鄭麗文陣營指稱,未獲黨中央接受的以月責任額認養黨團助理薪資部分(自任期第二年至第四年),黨務人士反批,鄭陣營扭曲事實,相關支出黨中央不僅同意扣抵,該套由前主席江啟臣時代確立的制度,也沿用至今。
知情人士透露,本屆也有3位黨籍不分區立委各協助認養1位黨團助理,既然制度沿用,怎麼可能否決制度源頭的扣抵要求?若未同意鄭麗文扣抵認養黨團薪資支出,鄭公職責任額會只欠120萬元?
依據「國民黨黨公職人員『年度』募款責任額」規定,黨籍立委就任後,每年應繳交30萬元募款責任額,不分區立委每月還要上繳10萬元。鄭麗文2020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任黨不分區立委,4年應繳600萬元。
但近日有中評委投訴本報,披露鄭麗文是為參選黨主席,9月初才繳清卸任已19個月的不分區立委募款責任額。黨務人士受訪時也證實,鄭確實在領表參選黨主席前才繳清積欠多年的公職募款責任額。
但本報5日披露相關訊息後,鄭麗文卻以黨中央其實已同意「扣抵」的認養黨團助理支出當欠繳「託辭」,嗆黨中央成「謠言製造者」,卻始終迴避經黨同意「扣抵」後,鄭仍有積欠公職責任額事實,企圖模糊焦點。
黨中央作後以新聞稿證實,鄭麗文公職責任額,經查不分區立委每月10萬元額度,以當時所提供之立院黨團兩位助理折算每月10萬元;另每年30萬元,4年共計120萬元募款責任額度,則於今年9月10日滙入黨務基金帳號。
但據2021年2月黨團上簽給當時黨中央的內簽指出,「黨中央協調同意由不分區委員責任額中釋出3個名額供黨團調配運用」是從「自本(第10屆)屆第3會期(2021年2月起計會期)起」,也就是鄭任立委的第二年才認養。
如今黨中央讓鄭麗文以「提供之立院黨團兩位助理」則底的月責任額,卻從鄭第一年任期就起算,鄭這第一年任期的每月10萬元責任額是以繳付或「頻空」抵扣,也成羅生門。
黨務人士被問到,鄭麗文之前除每年30萬元立委公職責任額未繳外,第一年每個月10萬月不分區立委責任額到底有沒有繳時?僅無奈回答,有人就不願意繳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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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文任不分區立委公職責任金「繳付」、「扣付」情形彙整:
-「年繳30萬元」部分,鄭麗文2020年2月1日就任後至2024年1月31日卸任止均欠繳,共積欠120萬元,2025年9月10日才補繳。
-「月繳10萬元」部分,鄭麗文自2021年2月(4月簽呈)起以認養黨團助理方式完全「扣抵」,但2020年2月1日就任後至2021年1月共12個月、120萬元責任金是「繳付」或「扣付」仍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