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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詐領助理費1412萬!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貪污罪起訴

    2025-10-09 15:25 / 作者 曹岡陽
    立委林宜瑾涉貪遭起訴。資料照片。李政龍攝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宜瑾,因為在台南縣議會議員、台南市議會議員、立法委員任內,被查出涉及詐領助理費共1412萬7388元,台南地檢署今天(10/9)偵查終結,將林宜瑾依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起訴,因考量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建議減刑,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台南地檢署表示,一共起訴三人,包括立法委員林宜瑾、服務處黃姓主任(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另外也起訴林宜瑾的黃姓助理(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台南地檢署表示,檢方查出林宜瑾犯罪所得:包括台南縣議會第16屆縣議員:72萬7368元;台南市議會第1屆市議員:319萬8500元、台南市議會第2屆市議員:406萬9060元、台南市議會第3屆市議員:78萬5492元;立法院第10屆立法委員:484萬6642元、立法院第11屆立委委員:50萬326元。

    台南地檢署表示,上述金額總計1412萬7388元,而林宜瑾已經全數繳回,先後繳回500萬元及912萬7388元。

    台南地檢署表示,林宜瑾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考量林宜瑾偵查中自白,繳交全部犯罪所得,因此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減輕其刑,量處適當之刑。

    林宜瑾今年56歲,出身野百合學運世代,過去每當民進黨大型選舉造勢,都會看到林宜瑾登台主持,林宜瑾更因主持風格強烈有陳菊影子,被黨內暱稱「小花媽」。她在台南基層實力不錯,個性豪爽、風格嗆辣,問政風格也獲得黨內同志好評。她去年被調查後表示,身為中央民意代表,她會以身作則,配合司法調查釐清案情。強調日後讓證據說話,「司法終將證明我的坦蕩」。

    發稿時間14:47 更新時間15:24(林宜瑾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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