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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幸恩用法務部記者室地址簽約 鄭銘謙:未經授權、很不應該

    2025-10-08 14:08 / 作者 楊亞璇
    法務部長鄭銘謙備詢。李政龍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0/8)日進行質詢,民進黨立委林楚茵針對前記者謝幸恩濫用「法務部記者室地址」作為通訊地址、承租大樓停車位進行不當跟監一事,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她痛批法務部至今毫無作為,質疑是否默許違法行為,鄭銘謙回應,涉案記者確實未經授權使用法務部記者室地址,以法務部記者室地址簽約很不應該。

    林楚茵指出,遭不當跟監的王義川委員已對涉案狗仔提出告訴,狗仔行為疑涉《刑法》、《個資法》、《社維法》,甚至可能觸犯《國安法》。法務部作為司法行政機關,絕不能坐視不管。

    她進一步質疑,記者室原為方便記者公務採訪、撰寫新聞稿所設,如今竟被個人用來作為租賃契約之通訊地址,形同「鳩佔鵲巢」,完全偏離初衷。她直言,「最危險的地方竟成為最安全的地方!」若不積極補漏洞,未來是否有記者藉由法務部地址收發違禁品?

    她也擔憂,涉案記者雖已離職,未來若轉任為「凱思國際」記者,是否又能繼續濫用記者室?林楚茵強調,法務部應儘速清查進出人員,並強化管理制度,防止記者室淪為政治監控工具。

    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記者並不屬於法務部成員,涉案記者確實未經授權使用法務部記者室地址,此為謝姓記者個人行為。他強調以法務部記者室地址簽約很「不應該」,目前已註銷其記者室出入資格。由於記者室為多個司法機關共用,法務部將與司法院等單位共同研議強化管理制度,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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