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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柯文哲、應曉薇確定交保! 北檢放棄抗告理由全曝光

    2025-09-24 11:41 / 作者 白廷奕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資料照。廖瑞祥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及京華城案,台北地院日前准許兩人分別7千萬元、3千萬元交保,案經台北地檢署抗告、高等法院發回,北院還是維持原決定。距離抗告死線只剩2天,柯文哲離保住自由只剩一步之遙,北檢今(9/24)日宣布不再抗告,表示雖然對於替代羈押措施仍存有疑慮,但為了「促進訴訟」,並聚焦在本案法律主張和辯論,決定尊重北院交保裁定。

    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指示北市府放水京華城案,沈慶京又買通應曉薇,讓她施壓北市府官員。柯文哲、應曉薇於9/5獲北院裁定各以7千萬元、3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北檢後來提起抗告,高院也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但北院9/15再開庭,依然是以相同金額裁准兩人交保。

    北檢依法只有10天考慮可否提起抗告,而明天就是最後一天,柯文哲、應曉薇是距離確定保住自由只剩一步之遙,北檢今(9/24)日宣布,不再對本案交保裁定提起抗告。

    北檢表示,北檢對台北地院審理中之柯姓被告等人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的客觀中立態度,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且審判期間基於「促進訴訟、發現真實」的原則,,本於法律理性,檢視被告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因而於審判中 3 次針對臺北地院具保裁定提起抗告,均獲高院支持發回更裁,足可證明抗告有理,於法有據。

    北檢指出,被告是否應該羈押,是由法院依法獨立決定,這是現代法治國刑事訴訟的基本原理。但「某政黨」及部分人士卻不斷透過媒體放話,指摘本案是「押人取供」、「欲將柯文哲押到死」,都是惡意曲解,帶風向製造對立紛爭,影響司法審判的意圖昭然若揭。

    北檢還指出,北院於審判中曾裁定羈押4次、具保停押4次,都認為柯文哲、應曉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實即相當理由認為兩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因此有羈押原因。

    應曉薇(右)交保確定。資料照。廖瑞祥攝

    不過北檢指出,北院這次的交保裁定,已針對高院發回各理由逐一說明,並針對裁定中所稱「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的遵守事項,加以補充界定,防止柯文哲、應曉薇與尚待交互詰問的證人(經統計有21人),或起訴書證據清單內的證人(含被告有155人,其中與民眾黨相關的有33人)進行勾串,另以鉅額保金、電子腳鐶、個案手機科技監控,防止兩人逃亡。

    北檢認為,上述這些替代羈押的措施,雖然還有部分內容難以檢驗,存在是否能落實執行的疑慮,但檢察官基於「促進訴訟」的一貫立場,並聚焦於審判核心的法律主張及辯論,因此,決定尊重北院交保裁定,不予抗告。

    北檢補充強調,本署檢察官未來在審判程序中,仍會持續檢視被告有無違反法院諭知應遵守事項的行為,一旦發現具體事證,將會促請法院重新審酌被告羈押的必要性,以維護司法公正與人民信賴,並確保國家刑罰權之行使。

    發稿時間 11:11
    更新時間 11:34(新增不抗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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