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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師大4師爆性騷 學界籲制定教師教學倫理規範:性平案件不應僅形式備查

    2025-08-05 11:45 / 作者 駱肇樑
    彰師大日前輕放狼師,輿論炸鍋之餘意外掀出校內還有其他教師涉入性平案件。翻攝自彰師大臉書
    彰化師範大學前副校長張景然日前被爆出對教過的學生性騷擾,事件發生後校方卻輕輕放過,更讓張景然於上月23日(7/23)順利退休,引發校內師生譁然,彰師大輔諮系系友為此和心理助人工作者共同發起受害者傾訴平台,想不到投稿卻多達800多封,更意外爆出還有另外3位彰師輔諮系教授涉案。對此,學界發起連署,呼籲教育部應主動介入監督,不容性平案件僅以形式備查,並制定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倫理規範」。

    台南大學學輔導與諮商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王振圍等人,發起「面對性別暴力:學界不能沉默,發聲連署、拒絕容忍!」連署。學界表示,這起事件再次讓人痛切地看見學術殿堂中,以及學生畢業後侵犯性別界線、濫用權力的結構性問題;此類事件不斷重演,反映的不僅是個別加害者的行為,更是整體制度性失能的結果。學界呼籲,作為大學教育者與學術社群的一份子,必須提出更高自我要求,不能再容忍任何人以學術自由、學術地位作為遮蔽權力暴力的保護傘。

    學界喊話教育部和衛生福利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與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對大學教職員性平案件積極介入、實質監督,要求學校公開說明處理進度與調查結果,不應任由各校自行處理失當,消耗社會信任;此外,一旦衛生福利不惑各縣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完成調查並做成決議,應主動向其所屬學校通報,並建議學校依《教師法》第15條進行相關懲處程序

    學界呼籲,性平案件調查成立紀錄應在一定年限內納入教師人事考績紀錄,作為升等、續聘、行政職務聘任、獎補助與學術職務任命之必要資料補充,已在任者應依法命其卸任。此外,教育部亦應依《性平法》第25條提供心理支持、法律協助、就學就業權益保障等資源,並提供可長期信賴的支持網絡,避免受害者二度傷害,並和衛福部合作提供已畢業校友相關的心理、法律、社福協助。

    學界也指出,校內性平處理機制常因人際與權力結構導致受害者失聲,教育部應加強教育部的申訴管道,作為學校自治管道失靈時的監督力道,以保障受害者的申訴權。此外,目前教育部僅有《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該規範多聚焦於公務利益與貪瀆防制,對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倫理關係、性別互動與權力界線缺乏具體規範,建議教育部參照專業團體制定之倫理準則,制定適用於大專校院教師的「教學倫理守則」或「性別互動與師生倫理準則」,以補現行規範之不足,並作為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及學術倫理審查與懲處的依據。

    針對各校校方,學界強調,所有教師都應定期參與有品質的性平教育訓練,不應以打卡式訓練敷衍,教育部和各校應建立課程品質、落實審查機制;對於性平指控,各校校方(特別是彰師大)應依法對教師啟動停聘、解聘或其他懲處機制,不能姑息、拖延或輕縱。

    學界也呼籲各學術團體、公會組織和辦理研習單位,應推動公開的「性平觀察名單」與「學術社群自律機制」,定期揭露重大性平案件與處理狀況,並禁止有校內外性平事件紀錄之教師於停聘期間,擔任任何形式之講者、督導、教學、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個案研討等角色,各大專院校、高中以下輔導諮商研習也應避免邀請這些人擔任講師、督導。

    學界強調,學術圈不應再以沉默與冷漠縱容加害者,應建立性平倫理實踐的自我監督機制,鼓勵同儕負起對相關事件舉報、通報的倫理責任,共同為學術場域豎立更高的標準,讓學生與學界成員能在安全、平等、誠實負責的環境中學習與工作。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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