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郡。陳品佑攝
今天(7/26)是第一波罷免案投票日,國民黨立委張嘉郡上午9點半抵達虎尾興中清雲宮投票所,要投票時卻發現自己忘記帶身分證,只好馬上再走出來,趕回家尋找。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表示,自己稍早出門沒有檢查,忘記投票要帶身分證,只有帶健保卡,沒想到健保卡不行,「太烏龍了」,現在也忘了是放在雲林還台北,先趕緊返回雲林的家中尋找身分證。
依照中選會的規定,投票必須攜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到指定投票所投票,身分證唯一可接受的證件,不得以健保卡、駕照或護照等替代。如果忘記帶印章,可親筆簽名或蓋指印完成。未帶投票通知單不影響投票,但恐怕會延長現場查驗時間,建議民眾可先記下選舉人名冊號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