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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誣指高虹安「和人夫交往」慘敗!名嘴徐嶔煌「沒查證」判賠10萬元確定

    2025-07-09 19:05 / 作者 侯柏青
    高虹安勝訴再添一樁。資料照。廖瑞祥攝
    名嘴徐嶔煌2022年11月間上政論節目時談到時任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涉及貪污案時,手拿字板指稱她與男友李忠庭交往時,李仍有婚姻關係。高虹安認為徐嶔煌誣指她是第三者,向法院提告求償160萬元、在臉書上刊登判決全文1日。一審判賠10萬元,徐嶔煌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提上訴;二審今天認定他身為資深新聞評論人,字板與事實不符,他卻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因而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高虹安主張,徐嶔煌2022年11月2日,在《民視》製作的「辣新聞152」節目上,手持字板註明「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惡意編造她是第3者的不實言論,導致大眾對她產生「破壞婚姻」等負面形象。她認為,李忠庭早在2015年就結束婚姻,她在2018年間到鴻海任職後才認識對方,字板上卻寫著她2019年和李忠庭交往時,李是有婦之夫,顯與事實不符,因而求償160萬元及在臉書上刊登判決全文1日。

    徐嶔煌在法院抗辯說,當天他雖然有拿字板,但節目主題是高虹安疑似貪污助理費案的社會重大議題,他從未親口講到高虹安交往人夫,高虹安是想用兩張截圖模糊他在節目中想傳達的重點。他更強調,字板內容轉載自《自由時報》「北機站獲報,檢舉人口中的李姓男助理,昔日任職鴻海集團期間有過一段婚姻,那時疑與他的上司高虹安產生情愫…」他只是轉載的新聞評論者不是專業記者,無需負擔查證義務,縱使要查證,他也有查證過《三立電視台》的報導及名嘴周玉蔻、邱明玉等。

    高虹安男友李忠庭。資料照。廖瑞祥攝

    一審認為,他手持字板的內容是以「事實陳述」方式揭示,不是以「意見表述」,這些言論與事實不符,且明確指稱高虹安2019年間就和有婦之夫交往,足以貶損高虹安的名譽,因此判他賠償10萬元。徐欽煌抗辯賠償金額過高,向二審提出上訴。

    二審合議庭今天認定,徐嶔煌在節目上雖然沒有親口說出高虹安交往人夫,但他手持字板上的文字,也屬於發表言論的內容,他承認高虹安2019年和李忠庭交往時,李已經沒有婚姻關係,因此,字板上的文字和事實不符。合議庭認為,該言論性質上屬事實陳述,且涉及公眾人物私人生活領域,須經合理查證才能免責。

    合議庭認為, 徐嶔煌發表言論前,雖然參考《自由時報》的報導,另向邱明玉查證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曾反對高虹安和李忠庭交往一事,但媒體報導未記載兩人交往時李男有婚姻關係,更未記載「李男2020-2021年離婚」等內容,徐嶔煌也無法舉證邱明玉曾告知他上述內容。而且,其他政論節目的來賓都講「疑似」,徐嶔煌卻用確切語氣披露在字板上。

    此外,徐嶔煌承認知道邱明玉的消息來源「親郭人士」是誰,卻沒有再做合理查證,就自行演繹增加邱明玉沒有告訴他的事項,據此發表沒辦法確認真實的言論,無法推定他已盡合理查證義務。

    合議庭認為,高虹安是廣受公眾注意其言行之政治公眾人物,是否與他人發生婚外情雖然屬於可受公評之事,但徐嶔煌身為資深新聞評論人,明知透過節目發表言論具有一定輿論影響力,更應該慎重其事,他卻提不出其他查證來源,導致高虹安的品德、言行受到公眾質疑,不法侵害其名譽權。

    合議庭審酌兩造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認為判賠10萬元是合理適當的數字,因而駁回徐欽煌上訴,全案確定。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朱耀平、受命法官羅立德、陪席法官王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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