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巡邏見2025.2.26執法驅離入侵金門禁限制水域的中國海警船,海巡署駁斥對方所謂「常態化執法巡查」實為「常態性騷擾」。海巡署
國民黨立委陳永康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台灣「禁限制水域」的公告機關由國防部改為海委會,對此海委會透過新聞稿聲明,海委會曾於公聽會中表達,若要做變更將涉及國家安全問題,應由國防部負責公告。
海委會表示,該條文的立法背景是由國防部召集相關單位衡酌兩岸分治、軍事安全及地緣特性等因素而劃設,海委會在去(2024)年4月26日的公聽會中,已經表態,若要做變更將涉及國家安全問題。
海委會說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1992年公布施行,國防部於1998年依法公告「禁限制水域」範圍,又於2004年、2018年兩次公告修正,其中台灣、澎湖、綠島、蘭嶼、彭佳嶼、小琉球、七星岩及東沙地區的禁止水域範圍與我國的領海範圍一致,限制水域範圍則與我國鄰接區範圍相同。
相較之下,金門、東碇、烏坵、馬祖、亮島、東引、南沙地區的禁限制水域則採多邊形劃設,海委會指出,明顯可看出是基於國防安全、國家安全及區域情勢的綜合考量,且涉國家安全及行政院各機關內部分工,因此,應維持由國防部公告,確保相關水域管理與防務作業的協調性與一致性。
海委會表示,現行規定對於驅離中國大陸越界漁船,執法沒有疑義,但禁限制水域涉及國防戰略與安全防務,應由具有國防權責的機關進行公告,以確保政策連貫性與執行效益;海委會將與相關機關保持密切合作,共同維護海域安全,以符合國家整體安全利益。
另外,提案也欲新增金門、馬祖、東引周邊水域的司法、行政事項,可以跟中國政治協商,不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則回應,目前該區域都是由海巡負責執法,要協商執法權,「等到對方同意了再執法,這是做不到的,沒有主動自我限縮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