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本喬。資料照
民眾黨推法庭直播近來引起法界反彈,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主任翟本喬今(6/11)表示,反對的理由都是保護隱私,但這些理由都是不成立或可以解決,他拋出奇招表示,若被告不想被看到,就只顯示一個人偶和文字就好了,證人和鑑定人也可規定他們得要求變聲變臉。
翟本喬上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很多人在談法庭直播時,反對的理由都是保護隱私,但這些理由都是不成立,或是可以解決的,法官和檢察官,「對不起,你們在執行公務時是沒有隱私權的。」
針對被告,翟本喬認為,「規定現實直播只能由被告要求就好啦」,如果是法院提起的直播,被告不想被看到,就只顯示一個人偶和文字就好了。至於證人和鑑定人,「規定他們得要求變聲變臉就好啦,現在一堆直播主不都在用了?不然用人偶和文字也可以。」
被害人部分,翟本喬說,規定被害人得拒絕他的部分被直播就好了,而家事、兒少法庭和機密案件,本來就不公開,更不會直播。
翟本喬提及,另一個理由是影響公正性。但是首先,台灣不是用陪審團,是用法官來裁決,外國有一堆保護被告的法條和法理我們都沒引進(像毒樹果實),還有違法蒐證居然還能用(刑訴158-4),理由都是「相信法官是專業而公正,不會受影響的」,怎麼被直播一下就會受影響了呢?那是不是要限制法官根本要與世隔絕?說審判過程會變作秀的理由也是一樣,「我們『專業』的法官是不會受作秀影響的,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