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許智傑今日與郭國文提出「公費助理任用法草案」,獲得黨內21名立委連署。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台北市議員陳怡君等人近日涉詐領助理費案,身兼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昨裁示,黨內民代助理團隊不得任用配偶及三等親。民進黨立委許智傑今(2/27)提出「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法草案」,響應賴清德三項原則,獲21名黨籍立委連署。
賴清德昨在民進黨中常會上要求,黨籍民代助理團隊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家人可以擔任志工,但不宜擔任公費助理」。並強調,「家人可以擔任志工,但不宜擔任公費助理」,民進黨要用最高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才不辜負國人所託。
對此,許智傑與黨籍立委郭國文提出「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法草案」,獲21名民進黨立委連署。
根據草案條文規範,立法院應建置公費助理名冊並公告各聘僱單位所聘之公費助理姓名等資訊於網站。立法委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二親等以內之姻親關係,應揭露之。相關揭露資訊之內容、範圍及方式,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精神,相關辦法由立法院另定之。
許智傑說,他過去曾提出「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法草案」,因為屆期不連續,這一屆再度提出,希望透過公費助理法制化,成為國會改革一大里程碑,他參考美國及日本國會制度,更明確制定公費助理的責任與義務。
許智傑強調,過去就曾跨黨派爭取議會助理費調薪、提升里長事務費補助等主張,然而針對立法院辛苦的國會助理,卻無法推出明確的法律條文規範,導致立委助理常常有權無責,甚至因為只有勞工身分,導致無法受公務員相關法規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