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某國小校長遭爆性侵女職員,立委陳培瑜、議員楊華美陪同被害人丈夫召開記者會。翻攝婦女救援基金會臉書
花蓮縣某國小校長遭爆將女職員灌醉待到汽車旅館性侵,被害人事後感到害怕、無助、自責,向縣長信箱陳情卻石沈大海。20日她的丈夫在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花蓮縣議員楊華美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痛批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毫無作為,等同縱容加害人。對此,花縣教育處發聲明澄清,去年12月5日接獲檢舉當下即指派督學進行調查,了解案情內容,秉持勿枉勿縱原則,絕無延誤或怠忽。
花蓮縣某國小校長傳出性侵女職員事件,他被指控去年底出差時邀請被害人餐敘飲酒,被害人喝醉後,他將人帶到汽車旅館性侵。被害人丈夫20日在陳培瑜、楊華美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數度哽咽痛訴,他的太太事發後害怕、無助、自責,在他支持下投書縣長信箱,然而縣府卻毫無作為,太太擔心工作受影響,直到今年2月1日離職才去報案,同時接受身心治療,卻不見好轉。
楊華美批評,縣政府去年12/5就接獲訊息,12/19卻回覆說要等司法審判定讞,然而,行政與司法訴訟是兩件事,花蓮教育界這麼大的風紀案件,相關的主管機關,不可以置身事外。縣府應調查事實,對有違失校長進行懲處;甚至依《性工法》,在調查過程中,可以先行對行為人停職。
陳培瑜表示,《性平法》上路以來,仍經常發生受害者的聲音被壓制、機關態度消極,基本的調查程序拖延不決等狀況,導致加害者逍遙法外,被害者卻承受更大的壓力與二度傷害,反映出地方政府在性平事件的處理,仍然存在嚴重的漏洞,讓原本應該受到保護的人,反而陷入更深的痛苦與無助。
對此,花蓮縣政府發表聲明指出,教育處於去年12月5日接獲檢舉當下即指派督學進行調查,了解案情內容,秉持勿枉勿縱原則,絕無延誤或怠忽。縣府於12月19日縣長信箱內容,係基於尊重當事人擬採取司法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之考量,爰回覆俟司法訴訟程序之終局審判裁判書,依循相關規定究責。
花蓮縣政府指出,惟因本案對象係校長,影響學校教育深遠,言行應以更嚴謹標準視之,故本府仍著手調查程序,力求釐清事實,於114年1月6日籌組5人專案調查小組,外聘專家學者進行行政調查,目前尚在行政調查程序中。
花蓮縣政府表示,將持續進行相關行政調查作業,儘速釐清事實,並追蹤兩造雙方司法案件進展,依循相關規定究責,並公開透明地向社會各界說明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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