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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部可望成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法三讀通過 行政院下設「部」增至15個

    2024-12-31 14:57 / 作者 陳祖傑
    世界12強棒球賽奪冠「棒球英雄 台灣尚勇」大遊行。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是總統賴清德競選期間提出的首要體育政見,不過中央二級及三級行政機關總數已達法定上限,行政院會因此在今年10月17日通過修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立法院今(12/31)天院會三讀通過修正案,在29條部分,朝野共識未來行政院下設「部」增至15個,為成立運動部解套。

    台灣代表隊在巴黎奧運、世界棒球12強賽勇奪佳績,再提高全民對運動的重視,賴清德競選期間拋出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政見,不過受限於《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9修規定,行政院下設「部」已達法定上限,因此行政院提出修法,將行政院下設「部」從14個增至15個,並在今天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為成立運動部解套。

    另外,在33條部分,原條文規定「二級機關為處理技術性或專門性業務需要得設附屬之機關署、局,以70個為限」,修法後增至71個。

    雖然《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不過運動部的設置總共涉及多項法規修改、廢止或新設,包括修改《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以及「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新設《運動部組織法》、「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同時廢除《體育署組織法》。然而由於朝野在本會期力推《財劃法》、《憲政訴訟法》等修法,導致運動部的配套修法尚未完成、仍然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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