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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振聲涉京華城案成收押第4人 北院裁定驚爆:重要共犯「畏罪潛逃」

    2024-09-02 06:43 / 作者 侯柏青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收押禁見。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北地檢署追查京華城容積弊案,聲押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收押禁見。台北地院裁定指出,彭政聲強調「依法行政」,但他身為都委會主席及專案管理人,卻在會議上預設立場、無視反對或指定特定立場的委員擔任專案召集人,加上有重要共犯、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可能已「畏罪潛逃」,足以認定彭振聲犯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彭振聲委任律師李岳洋指出,彭振聲本人得知結果後十分難過,一定會提出抗告。

    法院指出,彭振聲是京華城案的會議主席兼專案管理人,在京華城案上屬關鍵角色,且與應曉薇、沈慶京為共犯,三人均有不實陳述,有串供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裁定指出,彭振聲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有卷內事證可證明,他的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涉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彭振聲和涉案遭收押的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之間,是否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都還沒有明朗,有待檢察官釐清。

    柯文哲獲無保請回,陳佩琪與他相擁喜極而泣。廖瑞祥攝


    彭振聲雖然辯稱,他都是依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均為依法行政,但他擔任都委會的會議主席、本案的PM(專案管理人)時,卻在都委會的多次會議上,分別預設立場,或是違反議事規則、無視委員的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及較無經驗的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

    此外,他時任北市副市長及都委會主席、專案管理人,足以認定是本案的上層及關鍵角色,因此,他對於本案的犯罪事實應該知之甚詳,可能和其他共犯互為證人,有諸多利害一致之處。

    法官考量,共犯應曉薇、沈慶京也都是本案上層共犯,他們經過北院訊問後,也都否認犯行,並經北院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加上全案另有共犯邵琇珮(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顯然可以懷疑她目前已「畏罪潛逃中」,堪認彭振聲和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性。

    涉及京華城行收賄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收押禁見。呂志明攝


    法官認為,本件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彭振聲及共犯均有不據實陳述的情形,也有互相配合做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性,有相當理由足認他有勾串共犯的可能性。

    法官考量,本案所涉罪名重大,而且所圖得的利益及賄賂金額極為龐大,國家實現本案刑罰權的公益程度很重。本案實際動員諸多人力蒐證,可見本案在犯罪本質上有相當隱密性,蒐證極為不易。而本案涉案人數不少,不是位居要職就是有相當財力,擁有相當影響力。本案有諸多事實有賴在場見聞的證人才能完整還原,因此案情晦暗的危險性仍高。

    法官認為,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彭振聲可輕易用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進行勾串,裁定交保並不是預防串證的有效手段,權衡後認為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必要性,因此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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