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貪收賄一案,今(7/9)再開羈押庭,他步入桃園地院時臉色凝重。廖瑞祥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昨日二度挑戰聲押鄭文燦,法院仍裁定12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並於晚晚火速將卷證送往高院,高院今(7/10)上午分案並於晚間做出裁定,認為原審以案發至今已多年,鄭文燦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被告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的餘地,因此將原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方法院。
而地園地院承辦法官也於稍晚決定,於明(11)日下午2點開庭。
高院指出,原裁定認被告鄭文燦涉犯最輕本刑 7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項第 3 款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基於趨吉避凶及脫免刑責的人性,不乏知名政商人士面臨重罪追訴下已有逃亡的前例,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逃亡之虞。
但原裁定又以被告鄭文燦卸任市長職務已逾 1 年半,是否仍對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存有疑義,檢察官未釋明被告供述與何等公務人員或被告的秘書、司機等輔助人員有出入及勾串之虞,以及主要證人即對向犯均已指訴綦詳,除年近90歲之楊兆麟交保之外,其餘均已羈押禁見,相關蒐證照片已呈現於卷內等,因此認為被告無勾串之虞。
然而,高院依卷內事證,仍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且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後,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被告得輕易與上述涉案人接觸、聯絡,加上被告政商關係綿密、人際往來廣闊,顯然具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響力,檢察官指稱尚有潛在未浮現之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並不違反常情事理,何況現今資訊流通發達,社群媒體影響無遠弗屆,憑藉便捷的資訊工具進行勾串,實非難事。
高院認為,原審以案發至今已多年,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 1 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被告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的餘地。因此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裁定。
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之前,旁邊一塊9.5公頃農地的私地主們,搶先在2017年間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市地重劃成住宅區。
檢調懷疑,主導華亞科園區重劃案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和前台塑副總經理、發言人侯水文和擔任重劃會主委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在退休後合開土地開發公司,疑似為了順利推動重劃案而密謀行賄。
蒐證指出,楊兆麟籌措500萬元透過廖俊松送給鄭文燦,廖俊松和在台塑任職的兩個兒子、侯水文,在2017年9月間提著一只黑色提袋,將錢送到桃園市長官邸給鄭文燦,離開時手上已無物品。隔年8月,鄭文燦卻無預警退款,但包包已不見蹤影。
檢方7月6日聲押鄭文燦失敗,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察官當庭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桃院更裁,7月9日二度挑戰聲押仍鎩羽而歸,桃園地院裁定加保至12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他聯絡或接觸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和證人。桃檢不服仍認為裁定認事用法不當,當庭提出抗告,高院則於今(7/10)日二度裁定撤銷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