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捆大鋼捲掉落地面。資料照片,讀者提供
近年國道掉落物品傷人事件頻傳,今年四月國道三號一轎車遭前方不明鐵器掉落物砸重,擋風玻璃被砸出大洞,所幸無人傷亡,驚悚影像曝光。不過,依照目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針對掉落物品罰則僅最高罰1萬8000元罰鍰,致死傷最重吊銷駕照,無法有效遏止,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建議,可參照日本以重罰遏阻貨車裝載不穩妥情況,除罰金外也要處以徒刑。
對此朝野立委持不同意見,民進黨立委認為,現行《刑法》針對過失致死有罰則,是否要加重道交罰則,可以再討論。國民黨立委指出,源頭管理應著業者著手,加強業主對駕駛員工的教育訓練。
國道是高速行駛,若有物件掉落,不論大小造成的殺傷力都不可輕忽,過去屢有相關案件,致人死傷也不在少數,引發關注,因此,2020年時立法院三讀通過《道交條例》修正案,加重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的處罰,最高罰鍰提高到1萬8000元。 致人受傷仍維持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死亡,吊銷執駕照。
但修法後,國道掉落事件卻不減反增,每年都有超過4萬件,沒有達到遏阻效果。根據高公局統計,2020年至2022年國道散落物造成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加,從939件增加到1351件,造成傷亡人數由33人增至74人,已經翻倍, 占整體事故也由2.7%增至3.4%。
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指出,貨車行駛中所裝載的貨物,或用來固定貨物的機件等,常常在行駛中掉落於車道,嚴重威脅行車安全,不是驟然煞停遭後方來車追撞、就是緊急閃避擦撞旁側車輛及護欄,輕則造成車損,重則人員傷亡,問題之嚴重不容忽視。法制局指出,傷亡人數逐年增加到1倍之多,顯見加重散落物最高罰鍰額度成效有限。
因此,法制局建議,應比照日本模式,除了罰金,也要處以徒刑,才能從源頭防制。另也建議相關機關應適時檢討執法成效、 落實稽查舉發,在貨車車體方面,可參考歐美國家,研議要求國道行駛貨車,使用密閉式車體,並加強貨車應捆紮牢固教育宣導,再針對違規者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內容,強化貨物載運安全。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如果有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其實現有《刑法》的「過失致人重傷重傷罪」已有相關罰則,至於是否加重,或是針對特殊狀況,可以再討論,應以每年發生的件數,以及貨物掉落的原因去交叉比對,經衡量再評估;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則認為,日本的做法確實是很好的參考對象,不過還是要整體通盤研商。
民進黨立委徐富癸認為,罰則調整恐會衝擊貨運司機的生計,甚至連帶影響各個產業,可進一步謹慎研議,凝聚社會共識。
國民黨立委廖先翔直言,其實現行罰則已經不低了,但若駕駛對交通安全都沒有足夠的認知,單純加重罰則或新增刑責,並不會有太多幫助。因此,可從整體對安全駕駛的管理來著手,從雇主進行相關的課責,業主才會有意識要求員工教育訓練。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主張,應該要有比較嚴格的法條限制,條例確實有必要修,以現行條例確實沒有嚇阻作用,若要重罰,可比照「酒駕」用《刑法》中的「公共危險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