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質詢時捶桌。陳品佑攝
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被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質疑違憲,交通部也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今(3/25)於交通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時,由於在場委員針對每一條條文均無法達成共識,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於3分鐘內,宣布將草案送交朝野黨團協商。
立院交通委員會今日排審傅崐萁等33人提出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其中指出,鑑於中央政府的各項交通建設長期以台灣西部地區為主,缺乏全國整體性規劃,導致東西部交通與區域發展嚴重失衡,花東地區聯外運輸不便,造成地區性的封閉,落後西部發展近40年;中央政府不應讓東西部發展不均,應更重視花東鄉親行的安全及權益,因此提出立法草案。
由於該條例第7條載明:「本條例所需建設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500億元,循特別預算程序辦理」,交通部於書面報告指出,依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的提議,特別條例恐產生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憲政爭議。
對於交通部質疑「違憲」,引發傅崐萁不滿,於質詢時捶桌怒嗆部長王國材「交通部兼大法官?」王國材則重申,過去所有預算都是經過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環評等,若直接用一個特別條例,與過去走個案計畫不同,強調仍應走正常的程序。
立院詢答時,「花東快特別條例」是否違憲,也引發藍綠委員交鋒,以傅崐萁為首的在野黨立委強調草案為法律案,而非預算案,不受憲法規定的限制,且民進黨立委過去也曾提出經費達新台幣500億元的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對此,民進黨立委則與交通部持相同意見,吳思瑤指出該條例既然載明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500億元、循特別預算程序辦理,其本質就是特別預算案。
交委會在完成詢答進入逐條審查的階段時,由於包括條例名稱及全數11條條文朝野立委均有不同意見、無法達成共識,審查條文的時間不到3分鐘,就由陳雪生裁示全案審竣送出委員會,院會處理前須交朝野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