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3 月 14 日,池袋站有一位痴漢掙脫了被抓住的手,翻下軌道,就沿著鐵道狂奔。那種跑法像是不要命的狂奔,在鐵軌上跑步本來就是不要命的行為,或許跑在鐵軌上只有 90% 的機率死亡,但被抓住了,就是 100% 的社會死亡。
新聞如上,這個痴漢至今仍未被抓到。
所謂的痴漢,就是公然猥褻者,對象大多是他人,男女皆有。在日本的痴漢逮捕流程是這樣,先是帶到警局審問 72 小時,再來可以長達 20 天的居留。若罪證確鑿承認後,還要依情節輕重服刑。
日本曾經做過匿名調查,有快十分之一的人坦承自己是潛在痴漢。
這個痴漢現象約是 2000 年左右開始增長,在這之前是 1990 年代的「援助交際」風潮。痴漢行為的最高峰曾經達到一年有 2200 件以上,平均一天就有六到七個痴漢被抓。
一般來說,痴漢下手的地點大多都在電車裡面。不過這類電車痴漢行為要人越多越好,方便模糊焦點,趁機下手。因此越是尖峰時段,越是擁擠的電車,最有可能發生。
因為工作地點不固定的緣故,我通勤常常換很多班電車,也恰好都坐過痴漢事件最多的三條路線,分別是埼京線、山手線與中央線。其中埼京線最多,我曾看過不少次有男子被女孩緊緊抓住,大聲呼喊,接著被站務員帶走的情況。而在月台上奔跑追趕男子的事件,也看過一兩次。
追根究底,有人調查出痴漢行為的助長跟網路上的變態痴漢論壇有關係。像這樣的痴漢論壇據說有百來個,有不少痴漢在上面分析某條路線或某個時段的得手機率,還有互相交換經驗。不過好在近幾年努力防止痴漢活動頗有成效,這樣的論壇已經消聲匿跡,轉而地下化了。
痴漢絕對是不可饒恕的,但更可怕的是被誤認為痴漢。
這幾年常見很多「痴漢冤枉」的討論,其實日本司法照理說為無罪推定原則(近年來不少影視作品都諷刺日本沒遵守這個原則),可是在痴漢這一塊,大多都是先以有罪的眼光看你。而訴訟曠日廢時,就算最後證明你清白,大多都已家破人亡。所以前頭的那個新聞,不要命跑成這樣是不是也有些道理了?
聽說已經有了誤認痴漢的保險,看來這也是順應時代下的產品。
因此像我們這類通勤的上班族為了避免誤會,第一、如果兩手空空的話,就是會雙手抓緊扣環;第二、盡量一群臭男人擠在一起,因為被認為是痴漢可是不得了的。
輿論上有些無聊人士怪罪女孩子裙子太短之類的,但人家怎麼穿衣服與你何干,你怎麼不管好你的手跟眼睛呢?您說是不是。
我想起我學生時期住池袋的時光,每次回家都會經過風化區。風俗店的小哥看到我總會說:「嘿!小弟弟,要不要來我們店裡跟熟女姐姐玩呢?」見我沒有反應,又往後面的西裝上班族搭訕說:「我們這裡有電車房間可以讓你體驗痴漢一下喔!」
這日本,我還真的不懂了。
圖片故事:有個漫畫作家在超商偶然看到有人偷拍女生的裙底,便把偷拍行為畫了下來,給眾多女性朋友警惕。偷拍跟痴漢是一樣可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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