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男童與爸媽在逛IKEA時,爬上搖椅不慎跌倒撞傷左眼,父母向IKEA求償10萬元,判決出爐。
2018年5月13日,潘姓夫妻帶著1歲多兒子到高雄前鎮區的IKEA選購家具,潘男試坐POÄNG經典搖椅,兒子看到後也想坐另1張,爬上搖椅卻不甚跌倒,撞到另1張椅的螺絲突出處,造成左眼周圍受傷,賣場人員見狀立刻拿出急救箱幫忙止血,父母也緊急帶他去醫院。
事後,潘童父母認為家俱設計不良,且不滿IKEA不聞不問,提告傷害罪並求償10萬元。
IKEA搖椅(圖片來源/IKEA官網)
對此,雄檢調查後檢方認為,男童跌倒是在非正常使用狀況下跌倒,並非展示品的組裝瑕疵所造成,且小朋友年紀小根本不知搖椅如何使用,父母應該牽著陪同,而不是讓小朋友自行去使用搖椅,認定IKEA無責、刑事部分不起訴。
民事部分,高雄簡易庭審理時認為,此搖椅是IKEA長青商品,符合歐盟相關標準,在全球銷售已40年,IKEA提出歐盟認證安全性的測試資料,可證明這張搖椅具備安全性,展品本身並無任何瑕疵。
IKEA補充說明,當時聽到孩童哭聲,賣場人員提供醫藥箱,詢問是否需協助聯絡救護車,男童父母回應要自行就醫。而潘童的醫療費才300元,其餘損害均毫無舉證,判決IKEA免賠。
事實上,兒童因心智尚未成熟,對於所處環境的安全,有許多需要家長特別注意的地方,國民健康局參採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認為所有的家長及照顧者都應有相關的8個觀念:
1.很多的兒童事故是可以透過父母及照顧者的注意及環境安全的改善而避免。
2.兒童應避免靠近火、爐灶、火柴或電器。
3.幼兒喜歡攀爬,因此樓梯、窗戶或遊戲場所應設安全裝置,以防範小孩預防墜落。
4.刀及尖銳的器具、易碎的玻璃都應遠離小孩可接觸的地方。
5.幼兒喜歡把東西放進嘴巴,小的東西如鈕釦、錢幣等應避免幼兒拿到,以防止梗塞。
6.藥物、刺激性的液體、有毒的物質應存放於密封容器,標示清楚,且避免兒童看到及拿到。
7.慎防幼兒溺水,即使在水量小的地方,如浴盆、洗衣槽等,所以父母及照顧者不能讓小孩在沒有看管下接近水源;泳池及池塘周圍應設置門禁或圍欄;井水及深水窪要加蓋。並應規定戲水場所設置拋接式浮水設備,且兒童戲水時要穿戴救生衣。
8.五歲以下的幼童很容易在路上發生事故,在小孩剛學走路時便應教導並養成他們道路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