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邀請大家成為臺灣體育發展的推手,讓體育運動的奧援源源不斷,共創健康活力的臺灣。(右起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劉姿君組長、房瑞文副署長),圖片取自體育署
教育部體育署自98年起辦理體育推手獎表揚活動,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受理推薦,配合運動部於今年9月9日掛牌成立,體育推手奬將由運動部統籌頒奬事宜,未來將更名為運動推手奬。
推手奬分為「贊助類」、「推展類」及「特別類」三類,其中「贊助類」及「推展類」又分為金、銀、銅三等級與贊助類長期贊助奬,分別以贊助金額或推展年資作為評審標準,而「特別類」則以具有特殊具體事蹟或有重大貢獻為表揚條件。
體育署表示,國家體育發展,除政府資源挹注與推動,需要民間企業、團體及個人投入金錢或時間,提供國家體育運動發展進步的動力。體育推手奬自98年起,至113年總獲奬件數達1,006件,累計總贊助金額逾新臺幣400億元,而113年收件數達126件,創歷年新高。
113年體育推手奬得奬者,有7家持續培育臺灣運動選手的企業同時榮獲「贊助類金質獎」、「贊助類長期贊助獎」及「推展類金質獎」3個獎項,包括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體育署邀請大家成為臺灣體育發展的推手,讓體育運動的奧援源源不斷,共創更健康的臺灣,讓世界看到臺灣的驕傲;相關推薦要點(或規定)可至體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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