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自認一開始就已經被輿論判了死刑。翻攝黃明志臉書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去年10月24日捲入台灣網紅「護理女神」謝侑芯命案,還遭控吸毒、持有毒品,吸毒案去年12月獲判無罪,持有毒品案則在5月14日被「無罪釋放」,今(6╱19)他在臉書透露:「終於!歷經了整整半年,剛剛收到了來自聯邦法庭撤控的公函,我終於被正式宣判無罪了。半年來的五味雜陳,在這一刻如釋重負,我終於獲得了真正的自由。」對於謝侑芯的離世,他說:「我始終感到很難過,也很自責沒能力把她救起來,希望她可以安息,Rest in peace。」
這半年來,黃明志背負「吸毒罪」、「藏毒罪」、「攜帶違禁藥物罪」以及「謀殺罪」4項指控,讓他在拘留所裡關了10幾天接受調查,「包括我的住處、辦公處、手機、舊手機、以及全身上下,甚至連我身邊的伙伴也都被搜查了一遍……警方用了最先進的器材,和最專業的態度來處理整個案件,以確保沒有任何漏網之魚」。
即便調查結果已經出爐,黃明志坦言:「即便法律上已經證明了我無罪,但這半年來我被毀掉的形象,也已經回不去了……應該說,我在一開始就已經被輿論判了『死刑』。」
黃明志感慨這段時間被塞了無數句「從來沒說過的話」到嘴裡,「惡意散播被 P 過圖的 AI 光頭檔案照,連腳受傷坐輪椅上法庭也要被故意放大,網上的謠言傳得很精采,說什麼搜出 9 顆『搖頭丸』,然後過了幾個禮拜又突然變成了『壯陽藥』,然後過不久又突然間變『冰毒』……Wtf……你以為我是化學師還是魔術師」?
無奈人們要看的往往是「血腥的審判」,而不是「無趣的真相」,黃明志面對大家「未審先判」也不忍了,「那些在這段時間惡意造謠、傳謠的人,該告的酸民、鍵盤俠、網紅、YouTuber、媒體,我們一定會一個一個告。這半年來我所承受的名譽與財務虧損,一定會透過法律途徑慢慢討回來,這是必須的。請大家繼續留言、繼續拍片、繼續用力罵,這樣我們才有源源不絕的素材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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