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6 18:25
財政部國庫署今(16)日表示,國庫支票發票日期1年內有效,發票日期超過1年,國庫經辦行不得兌付;請持有國庫支票沒有超過發票日期1年的受款人或執票人,儘速至國庫經辦行兌領款項,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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