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2 11:22
現年20多歲的蔡姓男子,在大學時期貸款購入4輛中古車,導致積欠高達261件、總額20萬餘元的交通罰鍰。新北分署多次發動強力扣押,蔡男竟使出「一被扣薪就離職」的手段消極抵抗,直到其母從郵局代領催繳函後,案情才迎來大逆轉。這位無怨無悔的母親,發現兒子因遭逢喪父巨變才性情大變,為了不讓兒子前途受阻,毅然刷卡一次幫兒子繳清所有欠款。
2026-03-24 17:22
立法院去年12月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將原「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不過開徵期間、繳費方式及金額維持不變。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提醒,繳納期限到今年3月31日止,未依限繳納者最高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請車主儘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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