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7 19:57
台中市一家沒有設置廁所的餐廳,2024年9月爆發顧客與老闆之間的糾紛,一名媽媽帶著4歲兒子和友人用餐時,兒子突然尿意來了,因沒有廁所,媽媽便拿出自備的免洗杯裝尿,後來直接丟在桌子上離開。餐廳老闆氣炸,將監視器影像截圖並po上網公審,媽媽得知後,認為影像有孩童裸露性器官為由因而提告,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認定老闆犯罪情節尚未到無可原諒程度,依散布兒童性影像處6月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2021-05-2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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